[新聞] 業務員與女友媽媽吵架 竟摸她女兒私處報已刪文

看板Gossiping作者 (虛無飄渺)時間4年前 (2019/08/11 00:15), 編輯推噓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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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880641 業務員與女友媽媽吵架 竟摸她女兒私處報復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 桃園一間食品工廠黃姓業務員與女友母親因細故吵架,竟把腦筋動到女友的13歲女兒 小夢(化名)身上,2017年間兩度對她搓胸揉陰,藉以報復,事發後驚知對未成年者猥褻 屬於加重強制性交罪,最輕3年徒刑起跳,嚇得趕緊以3萬元和解,一審桃園地院判他5年 徒刑,高等法院日前認為雙方已和解,改判刑3年6月,仍可上訴。 黃男不滿女友母親嘮叨碎念,對她頗有微詞,2017年間,見女友與前夫生的女兒小夢在 客廳看電視,竟起色心與報復心,想藉由蹂躪小夢來讓女友母親傷心,遂雙手環抱住她, 並撫摸其胸部洩慾。 過了一個月,黃男又在女友住處看到小夢隻身一人,食髓知味再伸狼爪,這次不僅襲胸, 還隔著她的褲子揉私處,直到小夢大叫不舒服,他才鬆手。 變態行徑很快就傳到女友母親耳中,檢警獲悉立刻介入偵辦,黃男辯稱第1次沒有襲胸, 只有摟著小夢的腰,第2次雖然有碰觸小夢的敏感部位,但她沒有反應,也沒有掙脫, 直到抱她時問「會不會不喜歡我這樣抱」,小夢說不舒服,他立刻就停手了,絕無強制 猥褻。 而後,黃男得悉對未滿14歲的少女強制猥褻屬於3-10年重罪,趕緊傳簡訊道歉,並拿出3 萬元與女友與其母親和解,獲簽不追究和解書,惟此罪為公訴罪,不可能說撤告就撤告, 桃院仍依強制猥褻罪判他5年徒刑。 黃男嚇到,趕緊上訴,主張有和解卻仍判到5年,實在太重,高院審理後發現,一審桃院 未審酌雙方已和解,應減輕刑期,因而撤銷原判決,改判3年半,全案仍可上訴。 https://imgur.com/8YgOO2l
高男摟住女友的13歲女兒的腰,還強行猥褻胸部與下體。(示意圖。記者吳政峰攝)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 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3.102.1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5453741.A.1A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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羨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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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青真的很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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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00:21, 4年前 , 3F
韓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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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太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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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00:29, 4年前 , 5F
新北男生真的很變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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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00:46, 4年前 , 6F
我中文好像很差,我以為是和女友的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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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00:46, 4年前 , 7F
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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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00:48, 4年前 , 8F
好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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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01:00, 4年前 , 9F
3小關係好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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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01:06, 4年前 , 10F
女友和前夫生的小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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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01:07, 4年前 , 11F
你是二手車買家嗎 記者色情片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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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01:07, 4年前 , 12F
媽媽不順便摸 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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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01:13, 4年前 , 13F
業務員果然垃圾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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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01:18, 4年前 , 14F
女友母親 女友女兒?這篇在寫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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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01:20, 4年前 , 15F
原來是前夫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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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TJksj6e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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