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京阿尼縱火犯青葉真司確定為精神病患

看板Gossiping作者 (goodjeff)時間6年前 (2019/07/20 00:44), 6年前編輯推噓8(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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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oto3527 (toto)》之銘言: : 一堆人以為自己和精神病患不一樣嗎== : 知道全台看精神科的有兩百多萬人嗎 : 還有沒就醫的 : 精神病不在質的不一樣在於量的不一樣 : 多巴胺血清素太高太低都會出問題 : 你有沒有某些時刻很憂鬱情緒過 : 有時候很躁動過 : 這些都是自己沒辦法控制的 : 有可能是人格 情境 壓力創傷 人生重大事件影響 : 你很幸運 你是正常人 沒碰到這些事情 : 但難保你有天不會遇到這種事情 : 說要撲殺精神病患真的是很好笑的事情 : 不說跟中古世紀獵物一樣 人權倒退 : 這就像要殺光全人類一樣 因為大家都有這基因 : 怎可能殺的完 等你執行完 你也變精神病了 : 他們是病人 好好控制吃藥 是能跟正常人一樣的 : 當然最大的問題是通常都沒有病識感 : 所以都拒絕服藥 : 之前新聞殺警那個也都是沒有乖乖服藥 ......................................................................... 正如同你所說,基本上社會的變遷還有疾病的定義,精神病只會多不會少 也就是說,在大家都有可能得到、或已得到精神病的情況下 去執行違反法律的事,憑什麼要跟一般人不一樣,並不是所有得病都該殺 而是那種得病又犯法,如殺人犯火等等,就跟正常人一樣伏法 至於你說沒有乖乖服藥,那就更慘了,明知道自己有病又不吃藥,那也沒藥醫了 那後面的殺人、放火也沒什麼藉口,槍決剛好而已 所以結論就是法律要因為個案有精神病而以不一樣的刑罰對待,根本是錯的 因為現在人大部分都有病,沒道理殺人後喊個精神病就免死金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64.19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3554668.A.04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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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精神分裂有9成沒病識感,也就是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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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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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病識感的很多啊,但那跟殺人放火有什麼關係 ※ 編輯: goodjeff (223.139.64.198 臺灣), 07/20/2019 00:50:29 精神衛生政府當然要去執行,但是犯罪後憑什麼他是精神病就不用死刑我是比較納悶啦 ※ 編輯: goodjeff (223.139.64.198 臺灣), 07/20/2019 00: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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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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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障他們是基於他們做這件事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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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行為能力 還是因為疾病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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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其實沒必要吧,若一個人患有思覺失調症,但他清醒時想殺一堆人,並且執行了 結果還不是有免死金牌,因此看執行當下有沒有行為能力根本是幌子 ※ 編輯: goodjeff (223.139.64.198 臺灣), 07/20/2019 00: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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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跟酒駕唯一死刑的智商有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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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邏輯哪裡有問題,誰能判斷殺人當下是否有病,在無法判斷下用正常法律 我是不知道哪裡有問題啦 ※ 編輯: goodjeff (223.139.64.198 臺灣), 07/20/2019 00: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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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那你要立法廢掉19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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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獨步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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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發生後 精障就越難擺脫污名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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汙名化我是覺得不會啦,但犯法後不同標準真的是無法認同 ※ 編輯: goodjeff (223.139.64.198 臺灣), 07/20/2019 0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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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第一個廢除精神障礙行為人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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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的國家,超棒,中國都還有這個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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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有不同的思維,不過精障減刑是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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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都是可以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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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很好奇,像鄭傑這種廢物是剛好沒精神疾病才被判死刑 那如果他今天剛好有精障手冊,不就免死金牌了 ※ 編輯: goodjeff (223.139.64.198 臺灣), 07/20/2019 01: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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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度標準不同 也是讓社會大眾難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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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精障人士的原因之一 莫名奇妙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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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還要算自己衰 倒不如一開始就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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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障人士遠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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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沒錯。沒有道理犧牲許多人的生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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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說是要保障一個精神病患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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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應事先強制送醫,而不是事後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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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0:54, 6年前 , 23F
為減刑脫罪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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