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京阿尼縱火犯青葉真司確定為精神病患
※ 引述《toto3527 (toto)》之銘言:
: 一堆人以為自己和精神病患不一樣嗎==
: 知道全台看精神科的有兩百多萬人嗎
: 還有沒就醫的
: 精神病不在質的不一樣在於量的不一樣
: 多巴胺血清素太高太低都會出問題
: 你有沒有某些時刻很憂鬱情緒過
: 有時候很躁動過
: 這些都是自己沒辦法控制的
: 有可能是人格 情境 壓力創傷 人生重大事件影響
: 你很幸運 你是正常人 沒碰到這些事情
: 但難保你有天不會遇到這種事情
: 說要撲殺精神病患真的是很好笑的事情
: 不說跟中古世紀獵物一樣 人權倒退
: 這就像要殺光全人類一樣 因為大家都有這基因
: 怎可能殺的完 等你執行完 你也變精神病了
: 他們是病人 好好控制吃藥 是能跟正常人一樣的
: 當然最大的問題是通常都沒有病識感
: 所以都拒絕服藥
: 之前新聞殺警那個也都是沒有乖乖服藥
.........................................................................
正如同你所說,基本上社會的變遷還有疾病的定義,精神病只會多不會少
也就是說,在大家都有可能得到、或已得到精神病的情況下
去執行違反法律的事,憑什麼要跟一般人不一樣,並不是所有得病都該殺
而是那種得病又犯法,如殺人犯火等等,就跟正常人一樣伏法
至於你說沒有乖乖服藥,那就更慘了,明知道自己有病又不吃藥,那也沒藥醫了
那後面的殺人、放火也沒什麼藉口,槍決剛好而已
所以結論就是法律要因為個案有精神病而以不一樣的刑罰對待,根本是錯的
因為現在人大部分都有病,沒道理殺人後喊個精神病就免死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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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64.19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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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病識感的很多啊,但那跟殺人放火有什麼關係
※ 編輯: goodjeff (223.139.64.198 臺灣), 07/20/2019 00:50:29
精神衛生政府當然要去執行,但是犯罪後憑什麼他是精神病就不用死刑我是比較納悶啦
※ 編輯: goodjeff (223.139.64.198 臺灣), 07/20/2019 00: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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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其實沒必要吧,若一個人患有思覺失調症,但他清醒時想殺一堆人,並且執行了
結果還不是有免死金牌,因此看執行當下有沒有行為能力根本是幌子
※ 編輯: goodjeff (223.139.64.198 臺灣), 07/20/2019 00: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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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邏輯哪裡有問題,誰能判斷殺人當下是否有病,在無法判斷下用正常法律
我是不知道哪裡有問題啦
※ 編輯: goodjeff (223.139.64.198 臺灣), 07/20/2019 00: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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汙名化我是覺得不會啦,但犯法後不同標準真的是無法認同
※ 編輯: goodjeff (223.139.64.198 臺灣), 07/20/2019 0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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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很好奇,像鄭傑這種廢物是剛好沒精神疾病才被判死刑
那如果他今天剛好有精障手冊,不就免死金牌了
※ 編輯: goodjeff (223.139.64.198 臺灣), 07/20/2019 01: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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