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桃空職工會暗示要告補辦護照的會員啦!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POPSTAR5566 (流行至尊5566)時間7年前 (2019/07/06 10:41)推噓20(20推 0噓 6→)留言26則, 22人參與討論串13/14 (看更多)
※ 引述《gogoend (長頸鹿)》之銘言:
: 義務律師團來罷工棚輪值的第一天
: 謝謝林智群律師、徐紹維律師的支持
: 林智群律師也特別上臺和會員說明
: 長榮空服員當初都有簽署同意書將三證委由工會代為保管
: 若再以遺失或去警察局報案等理由向外交部申辦重發護照
: 不僅當事人有誣告之疑慮,外交部公務員也可能有登載不實的相關刑責。
: 本會也在此譴責長榮航空公司鼓勵空服員採取這種有法律疑慮的作法並不負責任
: 若長榮航空公司希望空服員儘速歸隊、返家
: 應儘速開啟正式協商,讓罷工和平落幕。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4740號判決要旨:
誣告罪除了必須申告人所訴的事實,具有不真的客觀情形外,尚須有明知
非真而故意虛構,誣陷被訴人的主觀犯意,始得成立;若純因不懂法律,
出於誤信、誤解、誤認,或懷疑有此事實,為求釐清而申告,非完全出於
憑空捏造,或尚非全然無因,縱然事後查明無何不法,猶無因此構成誣告
罪。
誣告罪本身滿重的,最重本刑超過五年,所以就算只判六個月以下,都不
能易科罰金,如果沒有辦法緩刑,就只能去服勞役抵刑期。
所以法官判誣告罪成立的門檻會比較高,要成立誣告罪並不是那麼容易,
除非整件事情都是你明知不實而虛構的,否則都不會構成。
只要事件的外觀跟提告的人講的大致沒有出入,或是提告的人沒有故意捏
造,也都不會有誣告的問題。
比如說某空服員明明沒交護照給工會,硬說工會有扣留她護照,這種就是
虛構事實,可能成立誣告罪。
現在去警察局報案大概都是告護照條例第32條非法扣留他人護照,所主張
的理由應該是,之前主動交護照給工會沒有法律上問題,但是現在不想罷
工了,想要取回,就應該馬上還給我,而不是用一堆程序問題推拖或是晚
好幾天才還護照,這好幾天就是扣留了。
至於工會主張合法罷工就不是非法扣留護照,至於護照晚好幾天還也只是
作業問題不是非法扣留,只是對工會人士沒有違反護照條例第32條的辯解
之詞而已,這些主張對於想陷這些報案空服員於誣告罪來說是一點幫助也
沒有。
因為事件的外觀就是,空服員不想罷工了想要回護照,結果你用一堆程序
拖延,這種拖延在空服員主觀認知上,就是護照條例第32條非法扣留他人
護照的行為。至於實際上構不構成,那是未來偵查的問題。
長榮既然有在後面指導這些人報案,也不可能笨到要她們用護照遺失這種
虛構事實的方式報案,要報案也一定是說護照被工會非法扣留,這種說法
不可能構成誣告罪。
有些人,尤其是不想受理報案而喜歡吃案的基層員警,在有人到警察局報
案的時候,最常掛在嘴巴上的話就是:「你還是不要告啦!如果告不成你
就會變誣告。」希望讓報案人打退堂鼓,減輕工作壓力。這些員警可能警
專畢業沒受什麼太高的教育程度所以法律知識不足,講出這種話我們可以
體諒。
但是這次工會律師都是通過國家考試取得律師資格,不是像早年陳長文、
馬英九、蔡英文這種用法學博士資格靠口試檢覈就能取得律師資格的人,
也不是像早年軍法官當四年以上也可以口試檢覈律師資格,可能沒有真材
實學。這些工會律師雖然是錄取率大幅開放時代考上,但是錄取率 10%如
果沒有認真念書還是不容易考上,程度應該不差,對於誣告罪的要件不可
能不瞭解,卻為了達到他們希望的目的,用這種自己都知道是錯誤的法律
知識去嚇唬不具法律專業的空服員,不知道有沒有違反這些律師當年決定
投入法律界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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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2.50.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2380917.A.AA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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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認為工會成立非法扣留他人護照罪的機率也很低,畢竟工會的人主
觀上認知是合法罷工和行使團結權。
※ 編輯: POPSTAR5566 (220.142.50.42 臺灣), 07/06/2019 10: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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