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讓法官訓練奪刀術?
※ 引述《bulank (布蘭克)》之銘言:
: 北部有判例
: 甲乙兩人衝突 甲拿球棒打乙 以躲過後 推了甲一把
: 甲跌倒 嗅覺失去好幾成的功能 法官判乙賠要賠100多萬
: 而且判決書說 乙應該奪下球棒
: 不要噓我 我只是貼文
: 法官應該接受奪下球棒的專業訓練
我們台灣是講人權的
這是我們自由民主社會最可貴的地方
所以我覺得這個判例沒有什麼問題
我是覺得以後中共打過來
如果是99式坦克,就直接跳上去
然後把艙門打開,把駕駛拖出來打一頓就好了
66火箭彈跟反坦克飛彈什麼的都是用不著的
那些主張要買M1A2的人都犯了戰爭罪
台灣法官們應該要重判他們2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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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0.8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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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GIknight (223.140.0.83 臺灣), 07/04/2019 13:23:03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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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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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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