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工輔法像落日後還會升起 環保檢察官:不知為何而戰?

看板Gossiping作者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時間6年前 (2019/06/29 11:05), 6年前編輯推噓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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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sclepius (天...無言)》之銘言: : → Osuma: 阿算了 我放棄溝通了 60.251.149.178 06/29 10:50 : → kaky: 再鬼扯啊..... 61.221.169.122 06/29 10:50 : → Osuma: 活久一點驗證是否會依法處理 60.251.149.178 06/29 10:51 : → kaky: 原來立法就可以插手地方自治你不知道地方自 61.221.169.122 06/29 10:51 : → kaky: 治是憲法位階嗎? 61.221.169.122 06/29 10:51 : → kaky: 不是你立法就可以剝奪的... 61.221.169.122 06/29 10:51 : → kaky: 中央要拆到底跟合法三十年有什麼關係 61.221.169.122 06/29 10:52 : 修法規定,對新增違章工廠若地方政府不作為,中央機關得逕予依法停水、停電 https://bit.ly/2xmn03r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40003&flno=76 法規名稱: 地方制度法 第 76 條 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依法應作為而不作為,致嚴重危害公益 或妨礙地方政務正常運作,其適於代行處理者,得分別由行政院、中央各 該主管機關、縣政府命其於一定期限內為之;逾期仍不作為者,得代行處 理。但情況急迫時,得逕予代行處理。 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對前項處分如認為窒礙難行時,應於期 限屆滿前提出申訴。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得審酌事實變更 或撤銷原處分。 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決定代行處理前,應函知被代行處理 之機關及該自治團體相關機關,經權責機關通知代行處理後,該事項即轉 移至代行處理機關,直至代行處理完竣。 代行處理所支出之費用,應由被代行處理之機關負擔,各該地方機關如拒 絕支付該項費用,上級政府得自以後年度之補助款中扣減抵充之。 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對於代行處理之處分,如認為有違法時 ,依行政救濟程序辦理之。 : 噓 vodkaisgood: 噓 180.217.153.243 06/29 10:52 : 噓 herro760920: 喔,好啦,為了同婚可以不要政權。但 223.136.36.75 06/29 10:53 : → herro760920: 為了更多人健康、法治精神的議題不行 223.136.36.75 06/29 10:53 : → herro760920: ,要顧好票。 223.136.36.75 06/29 10:53 : 推 gee0123: 地方制度法76地方不作為 中央可介入做為 180.218.48.222 06/29 10:54 : → gee0123: 早就有法條中央可以介入好嗎 想不想而已 180.218.48.222 06/29 10:55 : ※ 編輯: Asclepius (114.33.7.123 臺灣), 06/29/2019 10:57:48 : → kaky: 這些護航的就三分真七分假啊.... 61.221.169.122 06/29 10:57 :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3897058 : : 看一下吧,若地方政府不作為,中央機關得逕予依法停水、停電 你他X的就算中央忘記有地方制度法可以直接代行 幹.....代行跟延長合法三十年到底有什麼關係 護航的絕子絕孫不怕農地污染吃汙染農作物..... : ※ 編輯: Asclepius (114.33.7.123 臺灣), 06/29/2019 11:00:19 : → kaky: 所以跟延長合法到三十年到底有什麼關係 61.221.169.122 06/29 10:59 : → kaky: 地方制度法有跟你說要三十年中央才可以介入? 61.221.169.122 06/29 11:00 : 推 gee0123: 修這法就只是護航拖時間而已 180.218.48.222 06/29 11:00 : → kaky: 你他X的回答三十年合法的問題不要跳針啊 61.221.169.122 06/29 11:00 : → gee0123: 地方怠惰 議員刪拆建預算 中央立法解套 180.218.48.222 06/29 11:01 更不用說依據都市計畫法跟農業發展條例 #1T5MktYw (Gossiping) 執行費用都可以跟這些農地工廠要回來 https://www.moi.gov.tw/chi/chi_faq/faq_detail.aspx?t=2&n=3258&p=27&f= 違反都市土地分區使用管制規則有什麼罰則? 一、根據都市計畫法第79條,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新 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 二、不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者,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 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其費用由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 使用人或管理人負擔。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70030 區域計畫法 第 21 條 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之管制使用土地者,由該管直轄市、縣 (市) 政府處 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 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 前項情形經限期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地上物恢復原狀而不遵從者, 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 措施,其費用由土地或地上物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負擔。 前二項罰鍰,經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第 22 條 違反前條規定不依限變更土地使用或拆除建築物恢復土地原狀者,除依行 政執行法辦理外,並得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M0020001 農業發展條例 第 69 條 農業用地違反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者,應依區域計 畫法或都市計畫法規定處理。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依本條例許可承受之耕地, 違反第三十六條規定,擅自變更使用者,除依前項規定辦理外,對該農民 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之負責人,並處新臺幣六萬元以 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1.169.1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1777520.A.AF8.html ※ 編輯: kaky (61.221.169.122 臺灣), 06/29/2019 11:11:25

06/29 11:09, 6年前 , 1F
你剛剛說地方自治是憲法位階不能剝奪
06/29 11:09, 1F

06/29 11:10, 6年前 , 2F
現在又說中央可以直接代行????
06/29 11:10, 2F

06/29 11:10, 6年前 , 3F
新的工輔法是讓中央可以斷工廠的水電啦
06/29 11:10, 3F

06/29 11:11, 6年前 , 4F
中央代行就要有中央法規授權
06/29 11:11, 4F

06/29 11:11, 6年前 , 5F
kaky大概覺得台灣選舉選的是皇帝吧.
06/29 11:11, 5F
蔡皇帝嗎? 他大概不懂地方制度法.... ※ 編輯: kaky (61.221.169.122 臺灣), 06/29/2019 11:18:08

06/29 11:15, 6年前 , 6F
他講的是法律優位原則啦
06/29 11:15,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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