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醫院急救受虐童 母想拔管直播問「你們要幫忙照顧一輩子嗎?」

看板Gossiping作者 (東村誠)時間4年前 (2019/06/27 18:24),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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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這樣的虐童案件,的確令人不捨 我們也能夠理解家屬悲痛的心情, 雖然目前的「安寧緩和條例」允許末期病患在本人事先簽署意願書或家屬簽署同意書的情 況下 撤除或不施行維生醫療,例如本案例的氣管內管和呼吸器 但是它的前提必須是臨床醫師判定已經是疾病末期,不可治癒 因為患者年紀小、又是外傷導致的昏迷,原則上是要進行常規治療並且觀察六個月以上, 都沒有恢復的跡象 才能走撤管的流程 更何況這個案例還牽涉到法律問題 你一撤下去,可能原本是重傷害罪,現在變成傷害致死了 (但有沒有可能被告方主張:原本病人有機會存活,但是家屬自己不想救而導致死亡。這 就對判決造成影響了呢?) 更多安寧緩和相關訊息可以上我的粉專查詢 https://www.facebook.com/drmakoto2002/ 引述《chiafann (NAZZZ)》之銘言: : 醫院急救受虐童 母想拔管直播問「你們要幫忙照顧一輩子嗎?」 : 蘋果日報 : 發布時間 : 2019年6月27日05:00 : 【田兆緯、曾雪蒨、沈能元╱綜合報導】才1歲多的陳姓小女童,身上插著管子、包著 紗? : ,本該活潑愛笑的稚齡,卻是帶著嚴重腦傷等,昏迷指數只剩3仍在醫院搶救。女童的 母? : 面臨孩子即使救回也恐成植物人的壓力,陷入天人交戰,前晚她透過臉書直播沉痛泣訴 : 女兒仍無法自主呼吸,決定昨天中午拔管並器官捐贈。 : : 不過,醫院認為女童未達拔管程度全力搶救,媽媽無助地說:「那你們要幫忙照顧女兒 : 子嗎?」涉嫌施虐的郭姓保母昨遭檢方聲請羈押。 : : 台中市1歲多女童上周五疑遭郭姓保母虐待,女童昏迷送醫,診斷出腦出血、受虐性腦 部? : 傷、左手臂骨折等,連日來在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救治。 : : 警方昨傳訊郭姓保母和她的鄭姓丈夫,傍晚移送地檢署複訊,欲釐清女童受虐情況,訊 : 人都被列為被告,郭女涉重傷害罪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收押禁見、鄭男則先 : 出境,並囑咐他要配合後續偵查。 : 女童的母親(23歲)還育有一個2歲兒子,因工作關係2個孩子都交由保母24小時照顧, : 倆原為同一名保母,考慮給女兒更好的呵護,5月初才委託郭姓保母(25歲)全天候照 料? : 兒。 : 沒想到上周五女童疑遭保母虐待送醫救治,醫院通報社會局及警方,郭姓保母辯稱女童 : 走路時不慎跌倒,女童生父在臉書發文控訴保母,周日晚引發500名網友包圍保母住處 ,? : 求逮捕保母。警方與群眾爆發三波衝突,出動鎮暴警察才驅離。 : : 經濟能力不佳 還有1子「很無助」 : 女童母親前晚在外號「正義哥」的徐姓友人臉書粉專「協心臨時粉絲團」開直播,表示 : 兒昨天中午前無法自主呼吸,將決定為女兒拔管,並進行器官捐贈。 : : 女童母親直播時聲淚俱下說,女兒腦幹受損,最好狀況是癱瘓或變成植物人,她還有一 : 子,單親媽媽經濟能力不好,很難做決定、也很無助。她反問,有人認為拔管很殘忍, : 如是你們要怎麼做選擇?」 : :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兒童醫院院長傅雲慶說,女嬰動完腦部手術後,周一開始進行低溫療 : 現仍全力搶救中,並未跟家屬談到器捐。 : 女童母親昨天下午守在加護病房外,得知女兒無法拔管,她無奈再提到,萬一女兒癱瘓 : 植物人,「龐大的照顧費與醫療費用誰幫我?」 : : 她說,自己是孩子的媽,「拔不拔管、器不器捐都不能幫女兒做主,那你們要幫忙照顧 : 一輩子嗎?」 : 女童的阿嬤前晚則在直播中說,兒子(女童母親的弟弟)日前才剛離世,「養到21歲, : 麻痺,我已經歷過了,這種煎熬不是一般人所能承受的。」 : : 女童能否拔管「會依照醫療規定」 : 不願具名的急重症醫師說,女童能否拔管,院方會依醫療規定,許多家屬面對重病家人 : 無法救治時,常有「家屬可決定不要救了」的錯誤認知,人命關天,醫師態度很謹慎, : 聽取單一家屬意見,一切都須符合法規。 :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規定,若末期病人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須先由2名有 專? : 資格的醫師確診為末期病人,且病人無法表達意願,才由法定代理人簽署意願書,非家 : 面可決定。 : : 林口長庚醫院兒虐中心主任葉國偉說,女童救治後若成為植物人,恐衍生家人長期照顧 : 濟負擔等問題。衛福部推動醫病共決,也就是醫病雙方對醫療決策有不同意見時,院方 : 家屬、社工、心理師、教育單位等協調,找出最好的醫療決策。 : : 台中市社會局青少年福利科長王麗馨說,郭女新收托兒童未依規定回報,又發生疑似兒 : 社會局已依規定廢止她的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資格,日後不得再任保母。 : : 律師林瓊嘉表示,《刑法》修正案已於上月底公布施行,虐童最重可處5年徒刑,致人 重? : 最重可處12年徒刑,因而致人於死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 : : https://today.line.me/TW/article/P2PEg8?utm_source=copyshar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99.1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1631058.A.2AD.html

06/27 18:31, 4年前 , 1F
專業資訊推
06/27 18:31, 1F

06/27 18:36, 4年前 , 2F
這種虐待犯死100次都不夠
06/27 18:36, 2F
文章代碼(AID): #1T59bIAj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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