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市府呼籲相信司法,結果避答公務員疏失已刪文
查該判決,我嚇一跳啊,裡頭有一段:主驗人員科長
黃如妙曾 於99年10月18日出具說明書表示:系爭委託案非
以遊客之兌 換數作為廠商請款、扣款之依據云云,有說明
書可憑(原審 卷第51至60頁)。
上面那一段的意思是,黃如妙說廠商沒詐欺市府,她身為
主驗人,驗收不實,被揭發後,還幫廠商出具有利說明書,
跟市府打對台.....結果市府對這種公務員迄今毫無處置
明明判決都出來了,市府還避談公務員責任...
※ 引述《linchainwen (1000)》之銘言:
: 前陣子新聞報超商店員偷吃2顆茶葉蛋賠9萬,不知喊
: 公開透明卻騙票要怎麼罰?大家就事論事,這樣社會才會
: 進步啊!各位都是具備識字能力的,這個王小姐高考考得
: 過,中文好像不大好,問題都沒回答到。其實2015年我就
: 去信問過,簡余晏當時是局長,還打電話給我。考量她媒
: 體人出身,弊案跟某媒體同業有關,我就暫時打住不追,
: 等柯文哲自己任命親信劉奕霆當局長,終於可以一試柯文
: 哲所謂的「公開透明」,結果令人失望!
: 主旨:
: 臺北市政府單一陳情系統回復信 (W10-1080618-0005
: 0)
: 內容:
: 案件編號:W10-1080618-00050
: 案件主旨:有關2008-2009年間觀傳局弊案事
: 具體內容:觀傳局於2008年底,被廠商大度山公司詐
: 欺150多萬,2011年法院判決廠商詐欺罪。內容指觀傳局被
: 詐欺的150多萬元。
: 一、請問市府有去向廠商索取該筆款項嗎?何時開始
: 索取?
: 二、錢拿回來沒?如果沒有,究竟是哪一個科長、股
: 長任內讓該筆款項過期的?
: 三、當時驗收疏失的主驗人黃如妙有被懲處嗎?她是
: 否應該賠錢?
: 受理機關:觀光傳播局
: 回覆機關:觀光傳播局
: 回覆日期:108/06/21
: 處理情形:處理完成
: 親 愛的民眾:您好!
: 有關您反映廠商大度山公司詐欺150多萬一事,本局說
: 明如下: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刻正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
: 中,判決結果可由法院網站公告查詢得知。
: 謝謝您對市政的關心與指教,若您對本次回復內容有
: 任何疑問,歡迎聯絡承辦人。並祝您 健康愉快
: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敬復
: 承辦人:王小姐
: 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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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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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inchainwen (180.217.106.238 臺灣), 06/22/2019 11: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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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inchainwen (180.217.106.238 臺灣), 06/22/2019 11: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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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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