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私生女繼承財產問題
※ 引述《lirpassmore (里爾-帕斯魔)》之銘言:
: 請問有沒有相關經驗或是懂法律的可以幫忙解答一下,謝謝。
: 因為我從小就是跟媽媽長大,不知道爸爸那邊的事情。
: 今年三月爸爸去世,而後媽媽才跟我說我是私生女,她是小三。
: 問題來了,原本爸爸跟原配有一個兒子,也就是我同父異母的哥哥,正常來說是哥哥繼承
: 。
: 可是今年五月,哥哥因為得了癌症,沒有結婚沒有兒女,他在他們那邊家族探病時說想放
: 棄繼承爸爸財產。
: 哥哥後來知道有我這個同父異母的妹妹在,聯絡上我,我去探病時他才說,他要重新繼承
: 財產再過戶給我,但他們那邊家族的親戚就說,哥哥已經放棄了不能再重新繼承,而且也
: 不願意讓我這個私生女繼承,說我沒資格。
: 請問哥哥如果口頭說放棄,還能重新繼承嗎?
: 另外我是私生女,是不是沒資格繼承?一定要哥哥繼承再過戶給我嗎?
: 謝謝各位
如果你說的話都是真的
那法律適用順序如下
民法1138條
1144條
簡單講就是配偶跟直系血親卑親屬一同均分遺產
就算是私生女也一樣
但這邊會先卡一個1030-1法定剩餘財產請求權
原本的配偶會先分掉一筆財產
剩下的才是遺產
舉例來說
原PO爸爸留了300萬的遺產
繼承人有大房媽媽,原PO哥哥和原PO
假設大房媽媽婚後財產為0
那300-0/2=150
要先扣掉
剩下的150才是遺產
也就是150再除3
每個人再分配到50,50,50
所以大房媽媽會拿到200
兩個小孩各拿50
至於你說哥哥拋棄繼承
拋棄是有順序的
民法1174條的規定是拋棄必須3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辦理
那拋棄後的財產順序依1176條第1項來安排
也就是哥哥拋棄,那應繼分屬大房媽媽和原PO
也就是大房媽媽和原PO可再各分25萬
但原PO說3月過世.現在都6月了,應該是不能拋了
如果哥哥直接把錢給你
那這樣算贈與
我沒記錯的話沒超過220萬是不用課稅的
(我稅法不熟,待高手補充)
但是這一切成立的前提
必須你是親生子女才行
依民法1065條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撫育就是爸爸有匯生活費,學費給你,常常來你們家走動
那這樣就算認領,可視為親生子女,或是出大絕驗DNA
但如果對方家庭還是不承認的話
那只能依1067條第1項第2項打認領之訴
確認自己的直系血親地位
但是動作要快
如果對方已經分完財產,依1069條還是分不到喔
所以建議你起訴時,順便假扣押
阿整件事情都跟特留分沒關係
特留分是用來處理遺囑的
合先敘明
以上大概是整件事情的法律關係
僅供參考
補充一下
如果是哥哥先拋棄
那是沒有重新繼承這種事的
拋了就拋了,但拋了不是口頭講講,是要去法院辦的
如果沒辦,那哥哥還是繼承人
那假設哥哥拋棄的情況下
繼承人就是原PO和大房媽媽
所以原PO應該去告大房媽媽
要求分割遺產
那如果哥哥再過世
那很抱歉
哥哥沒結婚沒小孩的話
那哥哥的遺產會變大房媽媽的沒錯
說這麼多
能夠達成哥哥願望的方法就是寫直接遺書
想給誰就給誰
但要注意大房媽媽還是有特留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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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5.30.24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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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luttervagen (106.105.30.245 臺灣), 06/18/2019 20: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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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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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確定?
如果今天有人拋棄勒?
如果代位繼承勒?
代位繼承+子輩拋棄勒?
配偶不算順位的話你這些怎麼算?
半桶水響叮噹
ZZZ
某甲遺產150萬
有配偶乙和A B 2子
A有2個兒子CD
B有1子F
A於繼承開始前過世
B拋棄繼承
如何分遺產?
你沒順位你怎麼算?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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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配偶存在永遠就是最先分的
所以說配偶是第一順位到底哪裡有錯?
要分財產的話
配偶的順序永遠是第一個
這個順序在有拋棄的情況
就很重要
只要配偶存在永遠就是他先拿一份
所以你到底在糾結什麼?
7月要考試了快念書吧
剛懂一點皮毛就想教訓人
今年別再忘記劃卡了阿蛤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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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算遺產時就是要第一個算配偶麻
就不懂你為何堅持要說我錯
※ 編輯: sluttervagen (106.105.30.245 臺灣), 06/19/2019 2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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