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出包的公務員都很容易升官<

看板Gossiping作者 (A柏)時間5年前 (2019/06/17 20:41), 編輯推噓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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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nchainwen (1000)》之銘言: : 台北市觀傳局於2008年底,被廠商大度山公司詐欺150多萬,2011 : 年法院判決廠商詐欺罪,指觀傳局被詐欺的150多萬元。 : 於四年前,我曾詢問柯文哲市府,目前民事侵權行為當時索償時效已過, : 市府有去向廠商索取該筆款項嗎?如果沒有,究竟是哪一個科長、股長任內讓該筆款項過期的? : 市府沒有答覆我,只說:「已依規定處理中」。 : 2019年6月,我再度去信,指當時的科長驗收發生這麼大的疏失,還考績甲等、升官, : 是否應該處理。市府回答我:本局尊重法院判決結果。承辦人:郭名浩 : 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2042 : 這是什麼回答?柯文哲跟郝龍斌真的有不一樣嗎? : ---- : 所以提供範本請大家寄信去市府信箱問,短網址:https://is.gd/mE6I1F 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4 年訴字第 1693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4 年 09 月 30 日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訴字第1693號 原   告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法定代理人 簡余晏  訴訟代理人 林光彥律師 複代理人  吳沛珊律師       洪千惠律師 被   告 大度山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億芬  訴訟代理人 莫詒文律師       賴怡伶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104年8月28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裁判字號: 臺灣高等法院 104 年上字第 1457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5 年 03 月 10 日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上字第1457號 上 訴 人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法定代理人 簡余晏 訴訟代理人 林光彥律師 被 上訴人 大度山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億芬 訴訟代理人 莫詒文律師       翁詩淳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4年9月 30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1693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 訴,上訴人並為訴之一部撤回,本院於105年2月25日言詞辯論終 結,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第二審訴訟費用(除確定部分外)由上訴人負擔。 裁判字號: 最高法院 106 年台上字第 2758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7 年 09 月 05 日 裁判案由: 請求損害賠償 最高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台上字第2758號 上 訴 人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法定代理人 陳思宇 訴訟代理人 林光彥律師 被 上訴 人 大度山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億芬 訴訟代理人 莫詒文律師       翁詩淳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5年3月 10日臺灣高等法院第二審判決(104 年度上字第1457號),提起 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判決廢棄,發回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107 年度 上更一 字第 75 號判決 上面那個還沒公布判決書,所以不知結果 追款項還有再打法律戰啦 只是最新的判決不知結果如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122.2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0775312.A.8B6.html

06/17 20:43, 5年前 , 1F
ok做個摘要等等放我桌上
06/17 20:43, 1F

06/17 20:44, 5年前 , 2F
背景好啊
06/17 20:44, 2F

06/21 22:23, 5年前 , 3F
去查主文結果,已經宣判是北市府贏了
06/21 22:23, 3F
文章代碼(AID): #1T1ugGYs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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