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港府修《逃犯條例》牽扯台灣 法務部:三度提司法互助被「已讀不回」

看板Gossiping作者 (Vladimir)時間5年前 (2019/06/16 00:11), 編輯推噓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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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 孫友廉 3.完整新聞標題: 港府修《逃犯條例》牽扯台灣 法務部:三度提司法互助被「已讀不回」 4.完整新聞內文: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今下午召開記者會宣布將暫緩推動《逃犯條例》的修訂,更稱台灣當局 多次公開、清楚地表示絕不會接受在特區政府建議安排下,要求移交(在台灣殺人的罪犯 )陳同佳,因此已無在這個立法年度通過的迫切性。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對此則表示, 我國雖一直想透過司法互助、合作,與香港共同打擊犯罪,但與《逃犯條例》無任何關係 。 對此,法務部晚間再緊急發出新聞稿,表示對香港政府以回應台灣所提司法互助、遣送嫌 犯的請求做為藉口,驟然提出一個引發國際間高度質疑的《逃犯條例》,法務部絕不苟同 ,更認為已逾越單純的台港間個案司法互助及逃犯移交,也絕不可能基於該《逃犯條例》 與香港進行任何逃犯移交事宜。 法務部更認為,港府今又以台灣不接受該《逃犯條例》引渡人犯做為口實暫緩修例,也意 圖模糊該條例違反人權疑慮的焦點,妄扯台灣的個案爭議,法務部是嚴正駁斥,認為港府 是在推諉、卸責。 法務部也重申只有在確保人權及堅持平等、尊嚴、互惠的基礎上,才足以推動建立雙方司 法合作機制,以落實司法正義實現,彰顯人權保障的普世價值。若捨此不為,罔顧民意, 恣意妄為,即無從進行任何司法合作。 在台、港間欠缺司法互助機制,導致發生在對方管轄區域內的犯罪,無法合作共同打擊, 台灣多次就各類犯罪案件向香港提出調查取證等的司法互助請求,均未獲得港方回應。港 女命案發生後,香港對臺灣就該案所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至今也無積極回應。 法務部也呼籲香港政府除處理逃犯移交事宜外,更應重視與台灣簽訂司法互助協議,建立 台港兩地共同打擊犯罪機制,以免台港兩地成為在對方轄內犯罪者逃避法律制裁的避風港 。 去年2月,香港籍男子陳同佳與潘姓女友來台旅遊,陳男卻涉嫌殺害潘女並棄屍,後陳男 返回香港,台港無引渡機制,陳男無法來台接受司法調查,法務政務次長陳明堂指出,我 方為此案曾三度提出請求,盼透過司法互助請求港方移交嫌犯,但據他了解,對方都「已 讀不回」,香港司法單位也未就《逃犯條例》跟我方有任何聯繫或討論。 法務部昨發出新聞稿就表示,《逃犯條例》草案恐引發任何身在香港的各國人士被送往中 國接受調查、審判,以及國際對於人權保障的疑慮,此疑慮未消除前,台、港間將難以推 動任何移交逃犯的司法合作,希望港府能重新思考修訂該條例的方向。(孫友廉/台北報 導)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reurl.cc/Aenye 6.備註: 林鄭這栽贓的嘴臉實在有夠無恥 港府真不愧是中共的形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5.1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0615066.A.E16.html

06/16 00:11, 5年前 , 1F

06/16 00:12, 5年前 , 2F
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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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00:12, 5年前 , 3F
不承認92共識提懶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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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00:13, 5年前 , 4F
不意外也跟西班牙提過詐騙犯啦
06/16 00:13, 4F

06/16 00:14, 5年前 , 5F
人家照送中這樣懂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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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00:14, 5年前 , 6F
特首就習大大養的 噗哧 又崩潰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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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00:16, 5年前 , 7F
林鄭共狗吃屎
06/16 00:16, 7F

06/16 00:18, 5年前 , 8F
先消滅通匪內奸 避免渠等為虎作倀
06/16 00:18, 8F

06/16 00:32, 5年前 , 9F
中共走狗
06/16 00:32, 9F

06/16 00:34, 5年前 , 10F
司法是主權的一部分,港府是不可能跟台灣
06/16 00:34, 10F

06/16 00:35, 5年前 , 11F
合作的,ㄧ合作就等於認可主權了
06/16 00:35, 11F

06/16 01:13, 5年前 , 12F
林鄭賤狗
06/16 01:13, 12F

06/16 01:26, 5年前 , 13F
廢話 當然 支那狗不就這樣嗎?
06/16 01:26,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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