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坦承因「幻覺」告性侵 檢:不算誣告已刪文

看板Gossiping作者 (果汁棒)時間7年前 (2019/06/11 19:11),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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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誣告是一個預謀性的犯罪罪名 就是說故意為了謀財/打垮某人名聲而誣告 才算數 所以真的要到很明顯(比如有對方預謀的證據)才能成立誣告 但是這樣能不能告妨害名譽呢? 妨害名譽在台灣好像比較常使用吧? 一般來說 今天A提告B性侵,等於是在指責B是個性侵犯 就好比先前一些名人事件 某名人被網友罵到是個騙子 然後該名人提告網友妨害名譽 後來好像判不成立還是不起訴的樣子 大家就說法院認證該名人確實是個騙子 這樣 那麼今天既然性侵的這一庭 已經認證B並非性侵犯了 那B能不能提告A妨害名譽 以挽回自己名聲呢? 通常是會成立的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6.103.1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0251465.A.6EB.html

06/11 19:37, 7年前 , 1F
妨礙名譽要件先去查查再來談
06/11 19:37, 1F

06/12 10:46, 7年前 , 2F
誣告要成立必須要有故意,女表示她產生幻覺,檢察官
06/12 10:46, 2F

06/12 10:47, 7年前 , 3F
採信就不起訴了,還可以提自訴,通常檢察官也會看
06/12 10:47, 3F

06/12 10:47, 7年前 , 4F
能不能告成、情節是否重大來決定要不要起訴
06/12 10:47, 4F
文章代碼(AID): #1S_un9Rh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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