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監院調查蘇啟誠輕生原因 指向「上級壓力」非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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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調查蘇啟誠輕生原因 指向「上級壓力」非假新聞
上報快訊/蕭惠敏
我國駐大阪辦事處前處長蘇啟誠於2018年9月「關西機場事件」後自戕身亡,監察院外交
僑政委員會22日通過委員仉桂美、江綺雯的調查報告,糾正外交部;報告指出,蘇啟誠顯
係承受外人所不知的上級壓力。
報告當中特別提及,燕子颱風侵日,蘇啟誠成為我國人民唯一的傷亡者,人死不能復生,
希望藉由本調查,還他與大阪辦事處人員一個公道,洗刷外界強加之汙名。
監察院新聞稿指出,對外交部提出糾正的主要事由有三:
一、燕子強颱侵襲關西機場期間,大阪處之應處作為陸續面臨外界之各項質疑,外交部未
積極多方查證並釐清相關疑點,僅跟隨媒體報導及網路流言風向,以一通無法確認之通話
內容即認定大阪處服務態度不好,而對外表示要求大阪處應嚴肅檢討改進,事實基礎甚為
薄弱,核有違失。
(一)關於2018年9月4日大阪處下午臨時停止辦公公告部分,經監院查證,當天大阪處除幾
位住遠處雇員因電車停駛無法上班或提早下班外,其餘雇員及秘書以上職員皆正常上班接
聽電話並提供相關服務,且停班公告是為避免民眾前往大阪處可能有危險。
(二)有關9月5日中國駐阪總領館是否派車進入機場接送中國籍旅客及我國旅客隨同上車者
是否要承認是中國人之爭議部分,據在現場之幾位我國旅客陳述其經歷或認知之事實,表
示中國駐阪總領館雖未直接派車進入關西機場,但確有與日方協調將會說中文的旅客分流
以機場安排的大巴載運至中轉站,再由中方租用15輛巴士送到大阪及新大阪等地,其中確
有部分我國旅客隨同上車,而上車後並無被問及是哪裡人及要求查看護照,經監院綜合相
關事證資料比對查證,認與實情相符。
(三)關於網友於PTT推文提及,9月6日凌晨0時32分許撥打大阪處急難救助專線請求代訂住
宿,卻遭冷漠對待及訕笑是否屬實一節,經監院查證瞭解,網友GuRuGuRu以Skype網路電
話撥打大阪處的急難救助專線,通聯紀錄上撥打時間為2018年9月5日下午11:34,換成日
本時間為9月6日凌晨00:34,據大阪處接聽電話的雇員證實確有該筆通話,至於有無態度
冷漠及訕笑部分,因該筆通話無錄音,已無從查證判斷。
二、蘇處長輕生與外交部於事實未釐清前即強令大阪處針對燕子風災事件提出檢討報告具
有重大關聯性,外交部迄今仍認為是假新聞壓力造成蘇處長輕生,卻仍未查明係何人強令
蘇處長提出檢討報告並對其加諸羞辱性的言行,亦無任何人為此負責,核有違失。
(一)大阪處2018年9月10日以OSA0160號電報將「處理強颱燕子疏失檢討報告」陳報外交部
,調查委員親赴日本大阪處詢問相關人員,經檢視「檢討報告」蘇處長於9月8日手寫初稿
與陳報外交部的版本,發現有修改過,內容前後相去甚遠,經詢問何人下令提出檢討報告
並要求修改,大阪處經辦人員表示不知,吳部長於監院詢問時則表示從頭到尾只有收到9
月10日電報送回來的一個版本,外交部函復表示檢討報告未事先看過更遑論命修正後重呈
。
(二)該份電報於9月10日陳報外交部的同時亦有分電駐日處,惟謝大使於9月19日記者詢問
時卻表示並未看到該份電報及檢討報告,經本院查證結果確因電報系統異常所致,且如係
謝大使要求大阪處撰寫檢討報告,其理當會積極確認是否已傳送至駐日處,而無延宕9天
之可能。
(三)然而修改後的檢討報告有「虛心接受鈞部懲處」、「難辭其咎」、「本處蘇啟誠處長
……深感有愧職守願坦然受處」等語,如蘇處長內心真接受上開自我扛責用
語,應不至於在3日後(9月13日晚間)回到官邸自盡,顯可能承受外人所不知之上級壓力,
且外交部未要求蘇處長先交「事件經過報告」即要求提出疏失檢討報告,似已意謂將對其
究責。
(四)據大阪處員工證實,蘇處長於風災後至2018年9月13日晚間輕生前已顯示心情不好、
悶悶不樂、感覺緊張、多次反覆想調整座位、告知可能被調職等異狀;而蘇處長於電話中
向謝大使表示2018年9月13日已聯繫律師並約隔日早上見面,表示仍試圖查明某些爭議。
另經監院調查發現,台日協副秘書長謝柏輝於13日18時14分以Line傳送「外交部獎懲作業
要點」給蘇處長。
(五)蘇處長夫人於2018年12月20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蘇處長遺書「並未言及假新聞造
成之壓力,而是在完成上級交代之檢討報告後,開會之前一天,表明『不想受到羞辱』之
遺言,以死明志」,非無所本。
三、 外交部為駐日處的上級機關,對於駐日代表亦有指揮監督權責,卻放任其言行,未
依法處置,亦核有違失。
(一)駐日代表謝長廷以駐日六處各有轄區及東京與大阪相距572公里為由未前往大阪,卻
於2018年9月7日至1千多公里外亦非其轄區之北海道協助地震救災,顯然對大阪處之協助
非不能也,是不為也。謝大使當日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大阪不歸我管」、「如果有錯,
大阪辦事處應該道歉」等語,將源自媒體輿論之責難壓力全面引導轉至大阪處,核與〈駐
外機構組織通則〉第6條第1項第2款所定代表處館長對辦事處館長有指揮監督權不符,且
對其指揮監督權之運用顯有偏頗。
(二)又謝大使動輒未經外交部授權或同意,逕以個人身分經由臉書或接受媒體訪問對外公
開發表有關職務言論,顯違公務員服務法第4條第2項規定。對此,外交部吳部長表示雖多
次提醒謝大使並要求謹言慎行,惟仍未見改善。
此外,監委江綺雯、仉桂美說明,在PTT上有位使用者「idcc」於2018年9月6日傍晚發文
辱罵大阪處人員,並表示謝大使真的管不到大阪處等語,部分內容竟與謝大使隔(7)日在
北海道接受專訪回應近似,該篇發文辱罵大阪處人員部分,因涉犯侮辱公署罪嫌,已由檢
警偵辦中。經查「idcc」幾次發文所用IP竟包括東京及政府機關專用網址,基於時間緊接
及IP具有地域關係、政府專用等特徵觀之,究謝大使與「idcc」間有無關聯,因北市警刑
大未提供本院「idcc」真實身分,監院另向中華電信函詢亦以逾保存期間而拒絕提供,故
難以確認。
報告指出,蘇處長督導大阪處同仁對因燕子風災滯留日本之國人提供諸多服務,實屬「戮
力職務」,卻仍受到外界許多批評和責難;蘇處長遺書「並未言及假新聞造成之壓力,而
是在完成上級交代之檢討報告後,開會之前一天,表明『不想受到羞辱』之遺言,以死明
志」,顯係承受外人所不知之上級壓力。
監院指出,自燕子風災起(4日)至蘇處長輕生(13日晚)止,10天內在上級要求檢討及
輿論大肆抨擊之「內外交迫」情境下身心俱疲而選擇自盡,似可從寬認定為「積勞過度」
,且其死亡與上開情事間有相當因果關係,監院查證結果供銓敘部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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