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時力修法阻紅色媒體!沒收共諜組織財產、散布不實訊息可撤照
※ 引述《a126sam01 (北川景子是我的老婆>///<)》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新頭殼newtalk
: 2.記者署名
: 陳佩君 台北市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時力修法阻紅色媒體!沒收共諜組織財產、散布不實訊息可撤照
: 4.完整新聞內文:
: 為了防堵紅色媒體,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今天(14日)提出《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
: 草案,明定廣電媒體不得接受境外敵對勢力,如中國以及其代理人的指示,傳播足以危害
: 國安或傷害台灣民主體制的不實訊息,違者不僅將課予高額罰鍰,必要時能夠逕予廢止許
: 可、註銷執照。
: 黨團總召徐永明指出,日前北京召開的媒體峰會,已變成一國兩制的宣傳鬧劇,而這類亂
: 象恐怕到大選前都將持續,也因此,不論是廣電三法、國安法,都需要各黨團共同推動。
: 立委黃國昌表示,既有第二條之一、第五條之一條文範圍過窄、罰則過輕予以補強,其中
: 有關洩密部分,罰則過輕,且對於境外敵對勢力未加以區隔對待;有關為中共發展組織部
: 分,法定刑度在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需要調高刑罰,同時也參考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
: 七條,若是替中國發展組織,將沒收財產。
: 黃國昌說,受境外敵對勢力指使,散布不實訊息且危害國家安全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廣
: 電媒體,將處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正,若不改正可以按次處罰,或
: 廢止其許可並註銷其執照;他呼籲,廣電媒體具有高度公共性格,對於維護我國民主自由
: 的憲政秩序有應該承擔的積極角色,期盼立院各黨團能支持,把握所剩不多的會期時間加
: 速推動,防止紅色媒體的滲透。
: 時代力量黨團修法的案由指出,有鑑於現行《國家安全法》第二條之一與第五條之一規範
: 之範圍過窄、處罰過輕,在我國目前國家安全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遭受嚴重威脅之客觀情
: 勢下,一方面已不足以發揮有效威嚇抑制之功能,一方面與2019年新修正通過之《刑法》
: 外患罪章,無法有效接軌而出現漏洞,有必要進一步修正,致使規範完備、相互接軌,以
: 達有效保護我國國家安全與自由民主憲政體制之目的。
: 此外,有鑒於廣播、電視事業、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對閱聽大眾之深遠影響力以及其對維護
: 我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所應扮演的積極角色,有必要明確規定其不得以接受指示、委託或
: 通謀合作之方式,為境外敵對勢力或其設立、指定機構、委託之民間團體或其派遣之人,
: 傳播足以危害國家安全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虛偽不實訊息,具有意圖故意之違反此規定
: 之負責人,課予刑罰;違反之事業則課予高額罰鍰,必要時得逕予廢止許可並註銷其執照
: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bit.ly/2Q1nLYh
: 6.備註:
: 42689.2快沒飯吃惹,幫QQ
來自臉書專頁的爆雷圖片
http://i.imgur.com/pZq0wy5.jpg
這套路好熟悉…
每次都是這樣,黃國昌的支援太少了!
給點牡蠣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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