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夫妻每年離婚再結婚為了分開申報可行嗎已刪文
有鑑於現在所得稅報稅很多小地方還是存在『婚姻懲罰』的機制
想問問版上的夫妻,是否有考慮或已實際執行每年跟另一半一起
去戶政辦離婚再馬上辦結婚的?
先說一下這樣做的差別,舉個案例:
夫妻兩人各自年收入 160 萬,可扶養兩位長輩(無工作) + 一個小孩(學齡前)。
根據現在的稅制,這兩夫妻可以的報法是:
以先生 or 太太作為納稅義務人(收入一樣, 選誰都可以,如果收入不同,選高的),
先生作為納稅義務人:
160 萬 - 35.2萬(先生+父母+小孩的免稅額) - 20 萬(先生的薪資扣除額) - 24 萬(
夫妻兩人的標準扣除額) - 12 萬(小孩學齡前扣除額)
得出先生的應納稅額為:68.8 萬,適用級距 12%。
先生本年度應繳所得稅為:44,760。
同個案例,太太所繳的資料如下:
160 萬 - 8.8 萬(自己的免稅額) - 20 萬(自己的薪資扣除額)
得出太太的應納稅額為 131.2 萬,適用級距 20%
得出太太的應繳所得稅為:127,800
夫妻兩人加起來的所得稅合計為 172,560。
同樣的收入但如果是申報所得稅年度有新婚 / 離婚 / 單身的計算方式就完全不同
先生:
160 萬 - 26.4萬(自己+2位長輩免稅額) - 20 萬(薪資扣除額) - 12 萬(標準扣除額)
先生的應納稅額為 101.6 萬,適用級距 12%
先生的應繳所得稅為 84,120
太太:
160萬 - 17.6萬(自己+小孩的免稅額) - 20 萬(薪資扣除額) - 12 萬(標準扣除額)
-12 萬(學齡前扣除額)
太太的應納稅額為 98.4 萬,適用級距 12%
太太的應繳所得稅為 80,280
兩者合計應繳所得稅為 164,400
總結一下結婚和離婚的差異:
1. 完全一樣的收入 & 扶養對象,結婚要繳 172,560,離婚再結婚只要繳 164,400。
2. 該案例結婚的家庭所得級距超過 20%,無法申請育兒相關津貼福利;但同條件
離婚再結婚則可以。
是否現在的稅法 & 福利政策逼人先離婚再結婚? 版上夫妻有人實際這樣做過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9.228.1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7798358.A.779.html
噓
05/14 09:46,
5年前
, 1F
05/14 09:46, 1F
睡醒很久了... 你應該沒這問題對吧...
→
05/14 09:46,
5年前
, 2F
05/14 09:46, 2F
婚假我是沒想到, 婚假這樣每年可以有? 也太爽...
※ 編輯: s8752134 (61.219.228.158), 05/14/2019 09:47:45
→
05/14 09:46,
5年前
, 3F
05/14 09:46, 3F
推
05/14 09:47,
5年前
, 4F
05/14 09:47, 4F
推
05/14 09:48,
5年前
, 5F
05/14 09:48, 5F
噓
05/14 09:48,
5年前
, 6F
05/14 09:48, 6F
差多少錢其實關鍵是在報多少扶養的額度,越多扶養額度差越多。
另外實際上差最大的是 20% 級距沒有育兒津貼...
台北市托嬰一個月補助 1 萬, 一年 12 萬就沒了...
→
05/14 09:48,
5年前
, 7F
05/14 09:48, 7F
※ 編輯: s8752134 (61.219.228.158), 05/14/2019 09:49:35
→
05/14 09:49,
5年前
, 8F
05/14 09:49, 8F
推
05/14 09:50,
5年前
, 9F
05/14 09:50, 9F
首先收入再高的話,反而沒啥差,因為收入再高估計不管怎樣報級距都是 20% 以上。
另外現在的所得稅本來就可以分開計算合併申報。
差別是在於『扶養限制只能掛在納稅義務人上』,不論是男方或女方的家人,都只能
算在其中一個人身上...這才是最大的問題... Orz
※ 編輯: s8752134 (61.219.228.158), 05/14/2019 09:52:54
→
05/14 09:52,
5年前
, 10F
05/14 09:52, 10F
推
05/14 09:59,
5年前
, 11F
05/14 09:59, 11F
這例子完全不同。 離婚再結婚討紅包是建立在
1. 親友願意給
2. 親友需要多掏出錢
但離婚再結婚省稅 + 育兒補助只是政府對於不同身分的認定差異而已。
※ 編輯: s8752134 (61.219.228.158), 05/14/2019 10:06:56
推
05/14 10:05,
5年前
, 12F
05/14 10:05, 12F
→
05/14 10:05,
5年前
, 13F
05/14 10:05, 13F
→
05/14 10:05,
5年前
, 14F
05/14 10:05, 14F
1 是什麼? 我查過允許夫妻分開報稅是建立在有家暴經法院認定等特殊原因才可。
一般的分居 / 無聯絡等都無法讓夫妻分開報稅。
但申請家暴保護令 vs 去戶政辦離婚 + 結婚合計 360 元來看,後者顯然輕鬆又方便。
※ 編輯: s8752134 (61.219.228.158), 05/14/2019 10:15:56
→
05/14 10:12,
5年前
, 15F
05/14 10:12, 15F
→
05/14 10:12,
5年前
, 16F
05/14 10:12, 16F
推
05/14 10:17,
5年前
, 17F
05/14 10:17, 17F
當下離婚再馬上結婚,大概 30 分鐘內戶政直接搞定。
差多少是小錢我是不知道你的標準拉...
光是育嬰津貼一年就差 12 萬了, 你可能太有錢不 care @@
※ 編輯: s8752134 (61.219.228.158), 05/14/2019 10:19:01
推
05/14 10:22,
5年前
, 18F
05/14 10:22, 18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