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我們與惡的距離?偷竊慣犯辯稱吃藥幻聽 已回收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2019年4月29日
2.記者署名
張瑞楨
3.完整新聞標題:
我們與惡的距離?偷竊慣犯辯稱吃藥幻聽 法官判無罪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有性侵害等前科的陳姓男子,2017年間持螺絲起子行竊6
次,偷得汽車電池、輪胎等40多項物品,共有5人受害,誇張的是,其中一位張姓被害人,
還是陳男在10年前偷竊的被害人,陳男宣稱他想為10年前的偷竊道歉,可能是吃了安眠藥又
有幻聽而下手行竊,法官認為他沒有使用或變賣贓物,醫院也鑑定他是智能障礙與精神障礙
,自稱有聲音指示他偷竊,認定他符合「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
」而判決無罪,但是要監護1年確定。
判決書指出,曾犯下竊盜、毒品與性侵害等罪的陳男,2015年底強制性交罪假釋出獄,事隔
1年餘,於2017年3月,分別持螺絲起子等凶器,三度跑到潘姓與陳姓被害人住處偷車用電池
、車用音響與座椅等,4月又偷張姓女子貨車的輪胎,5月5日竊取張姓男子的手機,5月16日
又持螺絲起子,跑到另一位張姓被害人住處,先用手撥開監視器,破壞鎖頭時,因狗叫而引
來張男注意,陳男逃逸而偷竊未遂,總計偷竊6次(含一次未遂),警方搜索陳男住處,查
獲40多件贓物,陳男都沒有變賣與使用贓物。
台中地院審理時,陳男辯稱他吃了安眠藥,不知道自己做什麼,他還說,最後一件偷竊未遂
案,是他在10年前曾偷過張姓被害人,10年後想道歉,他也不知道自己為何撥開監視器而行
竊,他耳朵內有聲音,指示他偷東西。
法院送交醫院鑑定顯示,陳男是中度智能障礙,並有精神障礙,法官認為陳男犯後不知道偷
什麼東西,也沒有使用變賣40多件贓物,又自稱身體內有聲音,指示他偷竊,事後不知自己
偷什麼,「並非故弄玄虛,應予採信」,偷竊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不能辨識行為
違法,據此判決無罪,但必須到相當處所監護1年,台中地檢署不服判決上訴二審,台中高
分院見解與一審相同,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773788
6.備註:
智能障礙與精神障礙 是不是做任何事只要搬出個體內有聲音 不知道自己幹什麼的理由
法官都會採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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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醫院鑑定證明嗎 沒有就關起來肛到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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