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什麼鄭捷槍決這麼快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A柏)時間5年前 (2019/04/13 10:20), 編輯推噓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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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u04ul4 (拒絕)》之銘言: : 如標題 : 2014/5/21犯行 : 2016/4/22死刑三審定讞 : 2016/5/10執行 : 短短18天就執行 為什麼這麼快 : 其他關在牢裡的死刑犯為什麼這麼久 : 不要告訴我鄭捷最邪惡所以要先殺 : 有什麼法源依據嗎? 死刑執行法源應該只有一條 刑事訴訟法461條 第 461 條 死刑,應經司法行政最高機關令准,於令到三日內執行之。但執行檢察官 發見案情確有合於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者,得於三日內電請司法行政最 高機關,再加審核。 也就是法務部長簽字 回想一下馬英九任內有個不簽的法務部長 再回想執行死刑後的法務部記者會 都是講說為啥執行,而不是其他不執行 認真來說 他要定讞後第一天就簽字執行還是都不簽 沒有法律規範可以強制要求法務部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204.2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5122004.A.CE0.html

04/13 10:23, 5年前 , 1F
明明就是別人拖太久 硬要說是他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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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0:25, 5年前 , 2F
那時一堆模仿犯 難道放著讓他當壞人英雄?
04/13 10:25, 2F

04/13 10:27, 5年前 , 3F
→ milk250: 明明就是別人拖太久 硬要說是他太快+1
04/13 10:27, 3F

04/13 10:27, 5年前 , 4F
一直在那邊說依法行政人的因素 一堆死刑犯堆著不槍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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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0:27, 5年前 , 5F
就正是沒有依法行政和人的因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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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0:29, 5年前 , 6F
死刑犯就是別浪費時間對彼此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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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1:42, 5年前 , 7F
因為他沒有厲害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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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馬英九要突顯蔡政府槍決數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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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3:50, 5年前 , 9F
不簽名是瀆職阿
04/13 13:50, 9F
文章代碼(AID): #1SiKTKpW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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