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蘇貞昌:若選擇當中國人還要台灣健保 門都沒有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偵測到台灣價值)時間6年前 (2019/04/10 03:19), 6年前編輯推噓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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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bserver0117 (ob)》之銘言: : 這個案子其實沒有拿掉國籍,而只是拿掉戶籍而已 : 不過這可能反而是個好方法,因為拿掉國籍的爭議很大, : 首先是公民權的問題,再來五毛常講的一個中國問題, : 但拿掉戶籍完全不會有這些爭議,不管拿中國身分證還是 : 居留證,其實台灣這邊都可以用拿掉戶籍來處理 : 但現在最大的問題是,中國不可能提供哪個台灣人拿了 : 中國居留證或身分證的資料,這次要不是某人「不小心」 : 搞錯,以大陸人民身分申請入台,也不會有明確證據可以 : 處理 : 但是對方的反應突顯出一個問題:台灣戶籍以及衍生出來 : 的權利(健保、退休金)等等,對這些人非常重要,而這 : 點是可以好好利用的 : 對於這些長期在國外居留的人士,不論是美加還是中國, : 台灣政府應該修法,每年在國內居留時間不超過183天者, : 直接註銷戶籍,既然人都定居在國外了,也沒必要特別回 : 來使用健保、投票了 : 如果覺得一棒子打翻一船人太嚴重,那麼可以加上但書, : 把有沒有納稅納入考量,海外收入雖然有免稅額,但這些 : 海外定居人士的收入應該是遠超出免稅額度的 : 設定一個合理的海外收入稅額,如果繳的稅夠多,要用 : 健保也不是問題,但海外定居又不繳稅,還要享受台灣戶 : 籍的權利,就很不合理了 你說每年在境內居住滿183要取消戶籍噢,不曉得你是不是看所得稅法得到的靈感? 所得稅法上而言,未在境內連續居住滿183天的,確實不用交台灣的個人所得稅(不是台灣的稅務居民),那你住超過183天,就有納稅的義務 所以如果用納稅來看的話,你不用履行納稅義務,自然就沒有權利可言,取消戶籍合理 不過這樣會不小心斃到去國外讀書的留學生,去讀個碩博,或出差久一點健保就88了 我的建議是啦,改成“連續5年未在境內連續居住滿183天者,凍結戶籍,欲恢復戶籍者,應在境內連續居住滿183天後,檢具相關文件向原戶政機關申請解凍”<-參考支那的奇葩個人所得稅規定 這樣你不會因為不小心去出差久一點或去美國88那邊讀個碩+博就88了 大guy4這樣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G610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5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4837566.A.E85.html

04/10 03:55, 6年前 , 1F
我覺得取消權力沒什麼問題 取消戶籍也沒甚麼問題
04/10 03:55, 1F

04/10 03:55, 6年前 , 2F
現在兩年沒入境戶籍就取消了
04/10 03:55, 2F

04/10 03:56, 6年前 , 3F
除總統以外投票行為不能履行也沒問題 因為非戶籍居民
04/10 03:56, 3F

04/10 03:57, 6年前 , 4F
不能用健保我也都同意 但是不能投總統 有剝奪義務
04/10 03:57, 4F

04/10 03:58, 6年前 , 5F
投票是一種義務不只是權利 總統投票的行為被拿掉
04/10 03:58, 5F
ㄜ投票是權利噢不是義務,不然2016沒去投票的不都被抓起來ㄌ?

04/10 03:59, 6年前 , 6F
感覺有違憲耶
04/10 03:59, 6F

04/10 04:20, 6年前 , 7F
統一後大家都是中國人
04/10 04:20, 7F

04/10 04:21, 6年前 , 8F
學生不是問題,必要時還是可以回台灣就醫
04/10 04:21, 8F

04/10 04:22, 6年前 , 9F
只是要自費沒有健保,台灣自費還是比國外便宜很多
04/10 04:22, 9F
※ 編輯: rnmbgcd (114.136.156.5), 04/10/2019 06: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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