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非告訴乃論說成公訴罪 是什麼人蛤?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冠軍車手321)時間5年前 (2019/04/07 10:57), 5年前編輯推噓1(213)
留言6則, 5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科普時間 「告訴乃論之罪」和「非告訴乃論之罪」這兩者的差異,在於檢察官起訴時多了一個「告訴 」的要件 在告訴乃論之罪,如果沒有經過告訴權人合法告訴,檢察官不能合法起訴 「公訴程序」和「自訴程序」是程序的差異,簡單講,前者由檢察官擔任原告,後者由自訴 人擔任原告 不管是「告訴乃論之罪」還是「非告訴乃論之罪」,都有可能選擇「公訴程序」或「自訴程 序」 「自訴程序」僅是對國家追訴原則的限制,除非自訴人已經提起自訴,否則檢察官仍然可以 本於職權進行偵查與起訴 記者快來學一下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244.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4605867.A.9A7.html

04/07 10:59, 5年前 , 1F
這篇我給99分,能附上法條就100分惹
04/07 10:59, 1F

04/07 11:00, 5年前 , 2F
要不要提一下告訴跟告發的差別,一定有人不知道
04/07 11:00, 2F

04/07 11:03, 5年前 , 3F
講的太多人知道以後記者就會像重力加速度一樣一直被嘲笑
04/07 11:03, 3F

04/07 11:03, 5年前 , 4F
了很不方便
04/07 11:03, 4F

04/07 11:03, 5年前 , 5F
知道又怎樣 記者薪水有加薪嗎?
04/07 11:03, 5F
起碼不會誤導民眾 ※ 編輯: poggssi (114.137.244.49), 04/07/2019 11:05:31

04/07 11:19, 5年前 , 6F
推 法普一下
04/07 11:19,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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