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賓士男亂停車被刮 還告停車位主人毀損已回收
※ 引述《Fine5566 (我很好)》之銘言:
: 只要鄉民天天去停立委的車位,法官的車位,保證本會期就會修法通過了。
: 爛死,那如果可以這樣,我天天違停他家門口就好了。
: 法律不符合人民期待阿。爛
誰叫 台灣人 罪愛 民主
民主不就是台灣違停車的溫床
就像DPP還搞出個行政院發言人也 硬用酒駕人來當
還想修啥法來制裁酒駕勒~~哈哈~~修也修不出個多好的法律
不然那會連酒駕人也能任用去當行政院發言人,又不是沒人割
中國酒駕觸法 最高囚半年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international/daily/20110502/33358513/
蛤~~後果:將留刑事案底,私人企業可解除勞動合約,若是公務員則開除
真希望中國飛彈炸一炸台灣統一台灣囉
還能搞出個 酒駕觸法 最高囚半年
公務員都能開除~~那還會有啥公職(行政院發言人)用酒駕人來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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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年 換 二十四個頭家 , 就是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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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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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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