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新娘餵蛋糕開個小玩笑 竟被新郎狠搧巴掌已刪文
看到原文下面推文支持和反對新郎打人的論戰激烈。
我剛好整理了贊成新郎打人方的推文,就想說順手貼上來好了。
有些人推文很多次 因合併了多次推文所以格式會不太一樣,時間是某次推文時間,不一
定是哪次。
(按id 字母序)
。→ alittleghost: 正式儀式白目,欠扁 03/15 13:56
。推 blairkimi: 男人就是要霸氣 該教訓就教訓 03/15 14:52
。→ flavorBZ: 哈哈哈哈哈,死好 自以為好玩被揍了吧 你們總統就是沒結婚,不知道挨
揍的滋味X! 03/15 13:49
。推 ff20: 白目死好 03/15 14:49
。→ HANAXALICE: 說不定男生是被逼結婚的,可憐的男生 被打還不走,是不是愛錢 女
的打回去阿,不是很嗆 男女平等 破麻就是欠打 03/15 13:53
。推 ideal5566: 那個時刻給我開什麼小玩笑 根本欠打 03/15 21:55
。推 ismydear: 打的好 03/15 15:10
。→ kawazakiz2: 記得烏茲別克結婚典禮一個儀式就是餵彼此吃蛋糕 女生這樣做就像喝
交杯酒轉頭躲開,當然被打 直接不給男方面子 如果是起鬨那種鬧著玩還沒差,儀式就不
一樣了 03/15 13:50
。→ KENGOD0204: 腦殘,在眾人面前,給新郎難看。 換成女方:正式場合這樣搞,一生
婚禮被搞砸,男方被打剛好。 03/15 13:58
。噓 kenichisun: 自以為幽默踩到地雷了,哈哈 如果覺得婚禮不是隆重而是可以隨便
開玩笑的地方,那跟支那整伴娘新娘有何差異 03/15 16:40
。推 liujd: 這女的不會看場合 男生餵的還挺細心 女生還在那邊玩跟智障一樣 不過看
她一臉抱歉 應該也是知道自己理虧啦 03/15 21:13
。推 master56: 男生很可憐 03/15 13:55
。推 Mid2: 被打也不是沒原因 男方嚴肅看待 新娘在婚禮上還在自以為好玩 新娘不嚴肅
認真看待婚禮 說不定結婚也是好玩有趣 男方會動手倒也是好事 直接戳破這不認真的心
態也好 省的日後好玩戴綠帽 03/15 15:32
。→ NSRC: 有些場合 是不能開玩笑的 03/15 16:09
。噓 scum5566: 這種給東西 伸到一半又收回去的最雞掰,打的好 幹 03/15 16:40
。推 sky71030706: 活該 妳玩新郎不給他面子 他當然也不給妳面子 03/15 17:41
。推 Touchable: 打一打以後才會乖 03/15 18:33
。→ vaper: 正式儀式還搞事,自己討扁 03/15 17:14
。噓 whatsapp: 這就習俗啊,女的白目 03/15 13:5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201.1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2680187.A.22B.html
噓
03/16 04:03,
6年前
, 1F
03/16 04:03, 1F
噓
03/16 04:04,
6年前
, 2F
03/16 04:04, 2F
噓
03/16 04:04,
6年前
, 3F
03/16 04:04, 3F
我也不懂你為何噓啊,森77哦?
→
03/16 04:06,
6年前
, 4F
03/16 04:06, 4F
這些推文本來就公開在這版上
這樣算公審嗎?XD
→
03/16 04:06,
6年前
, 5F
03/16 04:06, 5F
※ 編輯: yehmei0102 (49.217.201.114), 03/16/2019 04:08:54
噓
03/16 04:07,
6年前
, 6F
03/16 04:07, 6F
→
03/16 04:07,
6年前
, 7F
03/16 04:07, 7F
推
03/16 04:09,
6年前
, 8F
03/16 04:09, 8F
→
03/16 04:10,
6年前
, 9F
03/16 04:10, 9F
→
03/16 04:13,
6年前
, 10F
03/16 04:13, 10F
噓
03/16 04:15,
6年前
, 11F
03/16 04:15, 11F
同意
噓
03/16 04:15,
6年前
, 12F
03/16 04:15, 12F
這些推文本來就公開在這版上
這樣算公審嗎?XD
噓
03/16 04:15,
6年前
, 13F
03/16 04:15, 13F
八卦是原來會有這麼多人噓這篇。
噓
03/16 04:16,
6年前
, 14F
03/16 04:16, 14F

噓
03/16 04:17,
6年前
, 15F
03/16 04:17, 15F
啥
噓
03/16 04:18,
6年前
, 16F
03/16 04:18, 16F
噓
03/16 04:19,
6年前
, 17F
03/16 04:19, 17F
這些推文本來就公開在這版上
這樣算公審嗎?XD
公開言論本就是可受公評之事
所以我除了改格式,一點都沒加油添醋
我也有整理反對方的,只是沒貼。
→
03/16 04:19,
6年前
, 18F
03/16 04:19, 18F
※ 編輯: yehmei0102 (49.217.201.114), 03/16/2019 04:24:19
噓
03/16 04:20,
6年前
, 19F
03/16 04:20, 19F
好奇「自以為優越感」是怎麼推論出來的。
噓
03/16 04:21,
6年前
, 20F
03/16 04:21, 20F
→
03/16 04:22,
6年前
, 21F
03/16 04:22, 21F
噓
03/16 04:22,
6年前
, 22F
03/16 04:22, 22F
咦,我不是,你這樣可能算毀謗,
應該告得成?雖然我應該不會告
※ 編輯: yehmei0102 (49.217.201.114), 03/16/2019 04:29:00
→
03/16 04:28,
6年前
, 23F
03/16 04:28, 23F
噓
03/16 04:34,
6年前
, 24F
03/16 04:34, 2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