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您覺得酒駕撞死人應處以何刑呢?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時間5年前 (2019/03/13 13:30), 5年前編輯推噓6(608)
留言14則, 11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3/6 (看更多)
: → Kreen: 我覺得起碼要關半年,並且沒收汽車。 03/13 13:15 : 推 hohoinqma: 就沒入汽車 直接銷毀絕對比三小死刑有用 03/13 13:19 根據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311004090-260402 另有學者認為一律沒收車輛,侵犯人民財產權,恐有違憲之虞,請法務部再行研議。 另法務部增訂沒收條款,對於酒測值超過0.25毫克酒駕者的車輛,原則上沒收,但有與會 者認為,實際執行將衍生諸多困難,包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定有行政沒入規定,又 在刑法中增訂沒收規定,是否會造成法律衝突的可能?有無違反「一事不兩罰」原則?而 且沒收的車輛要留置何處?檢察及警察機關有無留置地點?是否破壞車子經濟價值?這些 問題都沒有相關配套作法,都要再討論研議。 我沒有找到可能違憲的資料,所以要請法律高手補充 但是後面這個,他的顧慮在沒有配套措施, 因為他們開這個會是在討論刑法,所以當然會有這樣的問題 但是原本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就已經有沒入車輛的規定了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 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 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五、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前項情形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二輛以上之汽車共同違反第一項規定,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汽車 駕駛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銷其駕 駛執照。 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或前項行為者,並吊扣該汽車牌照三 個月;經受吊扣牌照之汽車再次提供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第四 款或前項行為者,沒入該汽車。 汽車駕駛人違反第一項、第三項規定者,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未滿 十八歲之人,其與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依第二十一條規定應同時施以道路 交通安全講習,並得由警察機關公布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姓名。 所以解決方案應該很簡單,不要動刑法,去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不就簡單多了? 有沒有人知道為什麼一定要加在刑法裡面? --

06/18 18:20,
罵人,本來就是人身攻擊
06/18 18:20

06/18 18:20,
不人身攻擊怎麼罵人?你們教教我
06/18 18:20

06/18 18:26,
原來罵人必須是事實 說事實就不叫罵人了好嗎 弱
06/18 18:2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22.19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2455047.A.B63.html

03/13 13:31, 5年前 , 1F
03/13 13:31, 1F

03/13 13:32, 5年前 , 2F
回錯 sorry
03/13 13:32, 2F

03/13 13:32, 5年前 , 3F
強制拔除99%肝臟
03/13 13:32, 3F
你們兩個原本到底是想回哪一篇啦www

03/13 13:32, 5年前 , 4F
這樣也不行 那樣也不行 那乾脆酒駕不罰好了
03/13 13:32, 4F

03/13 13:33, 5年前 , 5F
回錯篇
03/13 13:33, 5F

03/13 13:33, 5年前 , 6F
這樣才能為大人物混淆視聽
03/13 13:33, 6F

03/13 13:33, 5年前 , 7F
好奇+1
03/13 13:33, 7F
※ 編輯: c8c8c8c8c8c8 (1.171.122.196), 03/13/2019 13:35:40

03/13 13:36, 5年前 , 8F
這樣說起來罰金和離婚分財產也是侵犯人民財產權
03/13 13:36, 8F

03/13 13:42, 5年前 , 9F
法律廢掉好了,我想看戲
03/13 13:42, 9F

03/13 13:42, 5年前 , 10F
發一張酒駕許可證給高官立委財團啊 沒有的酒駕鞭刑
03/13 13:42, 10F

03/13 13:43, 5年前 , 11F
這樣立委總不會擋了吧ㄏㄏ
03/13 13:43, 11F

03/13 13:46, 5年前 , 12F
犯案工具 沒入 跟憲法私人財產應該沒關係吧?
03/13 13:46, 12F

03/13 14:13, 5年前 , 13F
用50機槍打死
03/13 14:13, 13F

03/13 14:24, 5年前 , 14F
違憲就修憲阿 有規定憲法不能改?
03/13 14:24,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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