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感謝法官體諒職場霸凌困境」 成大開刀房殺人案判1年已回收
蘋 果 日 報
「感謝法官體諒職場霸凌困境」 成大開刀房殺人案判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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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醫院心臟外科體外循環技術師林光宇疑因遭職場霸凌,去年9月28日上午前持刀闖開
刀房刺殺同事,造成2人受傷。台南地院今天一審判決,依傷害罪跟醫療法判處有期徒刑1
年,全案可上訴。台南地院發言人林臻嫺表示,檢方以殺人未遂罪起訴林光宇,但法院審
理認為,被告犯案動機是不滿陳彩鳳的職場霸凌行為,沒有置陳女於死地的深仇,林男選
在醫護人員在場的手術室犯案,讓陳女有獲救機會,再加上攻擊武器是殺傷力薄弱的蝴蝶
刀,考量陳女傷勢雖屬嚴重,但沒有傷及臟器,法官認為林男行兇力道有所節制。
林光宇出庭表示,感謝法官明察秋毫並能體諒他遭職場霸凌的困境,他是一時衝動才鑄下
大錯,希望未來能減少職場霸凌的發生。至於能否回成大復職,他說看醫院處理。
這起震驚全國的成大醫院技師砍醫護案,被告林光宇(43歲)與被害人陳彩鳳(54歲)都
是成醫心臟外科體外循環技術師,因與陳有職場糾紛,工作屢遭刁難、挑剔,認為陳刻意
帶領同儕排擠他、影響主管對他的評價,故心生怨恨。
去年9月28日上午8時許,林男因請假問題,引起當時的心臟外科主任羅傳堯不高興,羅把
林叫來告知請假規則,應找誰代班,還要求林更換辦公室座位,並詢問有無離職之意,令
林再生不滿。
林男當下情緒失控遷怒陳彩鳳,跑回辦公室拿蝴蝶刀到開刀房,當時陳正在準備安裝人工
心肺機,林不顧心臟血管外科女醫師胡祐寧正要進行冠狀動脈繞道手術,直接在手術檯旁
、當病患面前,持刀刺陳7刀,胡勇敢阻止左手掌側腹被林劃傷。林男行兇後,徒步到附
近五分局開元派出所投案,途中在臉書PO「終結霸凌」四字,指控陳職場霸凌,
林光宇供稱,陳彩鳳長期職場霸凌,加上羅主任逼他離職,一時氣憤才拿刀殺陳女。林強
調沒殺人犯意,是壓力太大偶發事件。「我不會再錯下去!」願對陳致歉。羅傳堯則認為
林光宇倦勤,工作態度有所改變,失去工作熱忱,也影響工作團隊士氣,成醫則強調,「
本案沒有涉及職場霸凌或排班刁難等情事」。
檢方認為,被告是醫療人員,深知胸、腹部重要部位,為個人私怨刺殺被害人,犯罪手法
凶殘 ,犯後態度不佳,如林所稱要找陳理論,何必帶刀子?陳的律師認林有殺人的故意
,尤其林所訴的動機是職場霸凌,但職場霸凌不能無限上綱。檢方跟被害人都認為林男不
能因為遭到職場霸凌就殺人報復,應以殺人未遂罪量刑。
但被告辯護律師主張「事出必有因」,林長期遭受職場霸凌,同事刻意排擠刁難,10多年
來,搶救病危病患,隨傳隨到,一時衝動犯案,迄今非常後悔,懊惱不已。林涉普通傷害
及醫事法,符合自首,建議法官從輕量刑。
林臻嫺今天表示,陳女被救離開刀房後,林男沒有繼續攻擊,而是前往開元派出所「自首
」,法官認為林男主觀上並無殺人,僅有傷害犯意。
合議庭認為,林光宇觸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強暴執行醫療業
務之醫事人員罪。林男行為觸犯上開二罪,應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的強暴執行醫療
業務之醫事人員罪處斷,並依刑法第62條前段自首規定,減輕其刑。
法院審酌林光宇的犯罪動機,是認為陳彩鳳刻意帶領同儕排擠他,影響前主任羅傳堯,林
男心生不滿。林男犯罪所受刺激是案發當天,羅傳堯要求林男把辦公座位移到庫房,並暗
示被告應儘速離職,另覓工作,認定必是受到陳女影響。法官考量林男犯後就自首,坦承
犯行,態度尚佳,但至今尚未能與告訴人達成和解、賠償損害,依醫療法判處有期徒刑一
年。(辛啟松/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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