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環保署新訂遊戲規則:外帶飲改店內喝 用塑膠吸管不罰已回收
聯合
環保署新訂遊戲規則:外帶飲改店內喝 用塑膠吸管不罰
2019-03-11 12:20p合報 記者侯俐安╱即時報導
環保署推動限用一次性塑膠吸管政策,今年7月起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四大類共8000家業者不得提供內用者一次性塑膠吸管,違者可罰業者1200至6000元。環保署今天召開北區公聽會,提出新訂的「遊戲規則」,包含若消費者外帶卻仍在場所內使用,環署認定為「非屬內食餐飲」;學校、公部門、百貨公司內便利商店若有內用服務,也不能使用一次性吸管。環團批評政策大打折扣;業者也認為窒礙難行。
環保署限用塑膠吸管會逐年分四階段擴大實施,未來替代材質增加後,會增加相關管制規範,今天上午召開北區「限用一次性塑膠吸管」公聽會,後續將再召開中部、南部公聽會並研議調整實施內容。
由於政策首度上路,各界爭議不小,環保署提出新訂「遊戲規則」,包含消費者若表示要外帶,業者也以外帶形式提供,但消費者仍在場所內使用,環署認定非屬內食餐飲;如果吸管是商品出廠時就附上,並公開陳列選購例如利樂包等,則不在此限。
此外,雖然便利商店不在本次規範對象,但許多便利商店都有提供內用服務,若是設在學校、公部門、百貨內的便利商店,只要是內用也不能提供一次性塑膠吸管。材質方面,雖禁止一次性塑膠吸管,但環署明訂吸管材質屬於使用「生物可分解塑膠」 ,或以紙類等植物纖維為主體、塑膠成分低於10%且可用物理方式分離的塑膠淋膜吸管,不在此限。
不過,業者認為難以執行。全家便利商店質疑,內用、外帶不易區分,環保署雖然明訂以「櫃台交易」作為區分,但稽查時怎麼證明?三商行餐飲公司也質疑,雖然政府同意可以用生物可分解及或以紙類等植物纖維為主體吸管,但至今這種PLA吸管,沒有任何一家通過環保署規定要取得的「環保標章」, 業者找不到合格廠商可以買這吸管。
針對未來若百貨內的餐飲業者違規開罰,是罰百貨公司而非違反規定的餐飲業者,百貨公司也認為不公平。慈心基金會則認為,購買時說要外帶,實際買了卻到餐廳內使用,結果不受管制, 「等於開了很大後門」,建議應該都要開罰。
包括看守台灣協會、綠色和平等環保團體則連番質疑,政府讓PLA吸管不列為一次性使用塑膠吸管,但處理PLA需要工業堆肥 ,台灣卻沒有這個技術。環團強調,生物可分解不是替代方案,反對推動可分解作為替代品。
環保署廢管處長賴瑩瑩表示,環署首次管制吸管,盼能透過法令讓民眾習慣,加上考量老人、小孩不太能直接口喝飲料,才希望能逐漸管制。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266/3690073
早上說七成民眾支持
果然還是要業者出來說話比較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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