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部提兩配套 建議公務員酒駕一律撤職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別讓勝文不開心)時間5年前 (2019/02/13 21:41), 5年前編輯推噓1(105)
留言6則, 4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3/4 (看更多)
※ 引述《gg28cm (大雞巴)》之銘言: : ※ 引述《ky284074 (哲)》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 : 2.完整新聞標題: 法部提兩配套 建議公務員酒駕一律撤職 公務員酒駕一律撤職 我贊成 但希望是廣義的公務人員才公平 包含政務官、民選議員首長、約聘僱 都要併入撤職的範圍 總不能什麼壞的 都要考試的公務人員出來坦 什麼福利;免責權 都政務官,民選議員首長拿去 立委等政務官 應該以身作則 這樣才符合大眾的期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2.236.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0065275.A.965.html

02/13 21:43, 5年前 , 1F
所以民眾酒駕 公司一律開除囉??
02/13 21:43, 1F
這個場子是弄公務員給民眾看的,政府有在做事! 沒有要弄勞工! 且政府根本管不到勞工的工作權。

02/13 21:47, 5年前 , 2F
奧步挽就執政無能, 加薪無望
02/13 21:47, 2F

02/13 21:58, 5年前 , 3F
議員算公務員嗎
02/13 21:58, 3F
算啊!廣義公務員!

02/13 22:02, 5年前 , 4F
三個月不能緩刑確實執行 對民間來說已經算開除工作權
02/13 22:02, 4F
那也很好啊! 只是監獄根本擠不下那麼多人 ※ 編輯: choipei (111.252.236.47), 02/13/2019 22:05:03

02/13 22:04, 5年前 , 5F
也許可以用勒戒名義處裡
02/13 22:04, 5F

02/13 22:13, 5年前 , 6F
私人的呢 比如"力王" 去除僥倖心態 以工作權為代價很需要
02/13 22:13,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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