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蘭嶼墜機護理師撫卹卡關 銓敘部道歉:明下午召開審查會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老天啊!別再下了~~集氣)時間5年前 (2019/02/13 00:29), 編輯推噓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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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lge了一下相關法條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第五十三條(因公撫卹之事由) 公務人員在職因公死亡者,應辦理因公撫卹。 前項所稱因公死亡,指現職公務人員係因下列情事之一死亡,且其死亡與 該情事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者: 一、執行搶救災害(難)或逮捕罪犯等艱困任務,或執行與戰爭有關任務 時,面對存有高度死亡可能性之危害事故,仍然不顧生死,奮勇執行 任務,以致死亡。 二、於辦公場所,或奉派公差(出)執行前款以外之任務時,發生意外或 危險事故,或遭受暴力事件,或罹患疾病,以致死亡。 三、於辦公場所,或奉派公差(出)執行前二款任務時,猝發疾病,以致 死亡。 四、因有下列情形之一,以致死亡: (一)執行第一款任務之往返途中,發生意外或危險事故。 (二)執行第一款或第二款任務之往返途中,猝發疾病,或執行第二款 任務之往返途中,發生意外或危險事故。 (三)為執行任務而為必要之事前準備或事後之整理期間,發生意外或 危險事故,或猝發疾病。 五、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 前項第四款第一目及第二目規定,係因公務人員本人之重大交通違規行為 而發生意外事故以致死亡者,以意外死亡辦理撫卹。 第二項各款因公撫卹事由及其因果關係之認定,應延聘醫學、法律及人事 行政等領域之學者或專家,組成專案審查小組,依據事實及學理審認之。 第二項第三款與第四款所定猝發疾病及第五款所定戮力職務,積勞過度, 以致死亡之審認,由銓敘部另訂公務人員因公猝發疾病或因戮力職務積勞 過度以致死亡審查參考指引,提供前項審查小組審查個案之參考。 ----------------以上是法條--------------------------------------------- 現在就是怎麼認定是五十三條 第二項 第一款還是第二款 第四項中寫道:因果關係的認定要延聘學者或專定組專案審查小組,依據事實及 學理審認之。 因為不能自己說了算,規定要請專業的來,然後飛安那邊還沒調查出來...... 然後施行細則中也提到了: ------------------------------------------------------------------- 第三章 撫卹 第一節 撫卹原因及認定標準 第六十七條 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二項第一款所定因公死亡,應符合下列要件: 一、情勢要件:指執行搶救災害(難)、逮捕罪犯或執行與戰爭有關任務 時,陷入危及生命安全之艱困情境。 二、奮勇要件:經服務機關舉證亡故公務人員面對前款艱困情境,仍奮不 顧身,繼續執行任務或防阻死傷擴大,致犧牲個人性命。 ----------------------以上是施行細則------------------------------ 也就是前面的第二項第一款要符合情勢要件還有奮用要件,然後還要請專業的調查 不是自己說了算。 那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在查詢過程發現,有些公務人員會基於某些理由讓非因公變因公, 等級會自己提高,因此被查出來......... 不專業查詢,供各位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63.10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9988999.A.F3C.html

02/13 00:31, 5年前 , 1F
Google 什麼法條 蘇一句話銓敘部就縮了
02/13 00:31, 1F

02/13 00:34, 5年前 , 2F
第一篇報導忘記是哪家 標題直接寫拒發 也沒詳細講解差別
02/13 00:34, 2F

02/13 00:37, 5年前 , 3F
本來就該查清楚 不然以前黨國不分的年代連薪水都亂發
02/13 00:37, 3F

02/13 00:38, 5年前 , 4F
我看到報紙第一時間也是罵「靠」,但細看查了查,發現不是
02/13 00:38, 4F

02/13 00:39, 5年前 , 5F
我們喊爽的而已。雖然我覺得應該會以最高等級,但還是得
02/13 00:39, 5F

02/13 00:39, 5年前 , 6F
經過調查程序。否則不符程序還是會被糾正。
02/13 00:39, 6F

02/13 00:41, 5年前 , 7F
蘇一句話 程序就跟著動態調整
02/13 00:41, 7F

02/13 00:42, 5年前 , 8F
其實施行細則中還有寫到天災的狀況,也才會像前篇jjlee大
02/13 00:42, 8F

02/13 00:43, 5年前 , 9F
寫的那樣,天候才符合冒險犯難
02/13 00:43, 9F

02/13 12:53, 5年前 , 10F
依法行政(X), 依人行政(O)
02/13 12:53, 10F
文章代碼(AID): #1SOlI7yy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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