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死刑能震懾酒駕? 李茂生:大概只有鞭刑發揮威嚇作用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冠軍車手321)時間5年前 (2019/02/08 01:56), 5年前編輯推噓7(1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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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notepad67 (甄姬拔劍)》 之銘言: 你法律人說的都對,不是刑法要管的,那是民事的問題 : 那請問一下,不管民法刑法,不是都是國家的法 :   : 刑法可以不管受害者,那國家可以不要管受害者嗎? : 你檢察官絕對可以說,你只管刑法,其他的事與你無關 :   : 但對人民來說,一個用盡一切能力去保護加害者,連加害者的家庭都要考量 : 然後說受害者關他屁事的國家,那請問要國家幹麼? 您高中公民應該有學過,法律大致可分為民法、刑法、行政法三類。 這三個領域的法,關心的東西不同。 民法>私法自治 刑法>確認犯罪,處罰犯罪者 行政法>國家行政運作 這三個領域的法,雖然都是國家法律,但各司其職,民法屬於私法,是私人間糾紛的處理方 式,與刑法無關,在討論刑法問題時,當然不用管民事。 在刑事案件,兩造當事人: 檢察官vs犯罪者 在民事案件,兩造當事人: 原告vs被告 所以,在刑法領域,還真不用管被害人。 講得更清楚一點,犯罪者侵害的叫做「刑法所保護的法益」。 即使是個人法益,例如殺人罪,A殺死B,A侵害的是「B的生命法益」,而不是「B」,所以A 殺死B,仍是由公益的代表檢察官,來捍衛刑法,來替遭受侵害的法益討公道。 所以,刑法是國家和犯罪者的戰鬥,而不是加害人和被害人的戰鬥。(況且你要知道,很多 犯罪是沒有被害「人」的,例如毀損國旗罪) 至於你說,國家用盡全力在保護加害者,這更是大錯特錯,國家不是在保護加害者,而是在 保護法律。 像無罪推定、不自證己罪、武器平等這些法律原則,都是國家在盡全力捍衛的東西。 但這些東西在運作的時候,從旁人的角度看,看起來當然是在保護加害者。 我完全無意回護犯罪者,但我們既然是法治國,就請尊重法律,除非你覺得這是惡法。 所以,你覺得呢,「無罪推定、不自證己罪、武器平等」等規定是惡法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245.16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9562201.A.411.html

02/08 01:57, 5年前 , 1F
認真有推 但現在應該沒啥人會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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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惡法,沒有一律死刑的法律通通都是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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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啦 反正就唯一鞭刑加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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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測考完了沒人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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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民眾真的無法理解"法律"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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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跟這種人認真好嘛 那種思維就跟流鼻涕就吃抗生素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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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人就是要虐殺啦 管你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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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人很有趣 都不知道自己有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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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一般人較難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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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真了 跟這種人不用講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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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有人噓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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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認為自己很睿智 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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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犯法就希望法律輕一點 自己是受害者就希望嚴懲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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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太認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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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一堆,請問和保護酒駕的人有什麼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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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法律保護酒駕的就差沒鼓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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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現在的法律就是只有爽,沒責任,國家也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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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就還是國家在保護加害者啊 你講那麼多理由原因 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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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志願役又在瞎扯了 講個具體的什麼叫保護犯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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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原因是正確的 他媽的結果就還是在保護加害者啊 好歹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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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重點吧 還有修法也修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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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說就是法匠在乎的東西和社會不同,法律存在的意義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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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虛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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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直接死刑就是保護啦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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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律在保護加害者 那怎麼沒有看到家家戶戶都跑去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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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M5WWxx (Gossiping) <<kilof去看一下最原始的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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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02:04, 5年前 , 27F
國小六年乾脆教大家怎麼犯法就好啦 何必教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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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加害者這麼爽 有國家資源保護 大家都去犯法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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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就不是如此阿 整天腦補一堆有的沒的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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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最早的問題是,有人在說酒駕不能關,因為關了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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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他家人生活會有問題,所以不能罰,請問這不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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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酒駕的人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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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根本沒仔細看我上一篇對吧? 刑法要考量犯罪預防的問題,當然要思考加害人所受刑期是否能達成犯罪預防(即防止再犯) 的效果 這個問題在你眼中,大概也是在保護加害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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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達到你的期待就說法律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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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也覺得統一發票有問題阿幹 我都沒中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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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就是鄉民以為法律人在不公平對待被害人,但其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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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02:08, 5年前 , 36F
人對付的是檢察官 國家等等公家單位的權力。你看到覺得國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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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是一種負面的社會現象 單靠法律不足以完全禁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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夠正義的地方,都是讀法律的人怕用法律的人變得不公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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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oggssi (114.44.245.169), 02/08/2019 02: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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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國家機器的力量很大,所以對於法律的制定要求很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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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壞人全部死刑殺光就沒壞人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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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 社會學... 需要很多不同學門一起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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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02:11, 5年前 , 42F
不知道鄉民為什麼只針對法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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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那麼多 反正你們繼續搞下去 人民越不信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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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02:13, 5年前 , 44F
最後私刑只會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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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02:17, 5年前 , 45F
法官判之前有問過被害人家屬嗎? 要不要原諒 有問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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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02:17, 5年前 , 47F
推 你終於寫出白話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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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02:23, 5年前 , 48F
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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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沒有人生經驗就讀法律的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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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02:26, 5年前 , 50F
三小都不懂 用法律去推敲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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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預防性法律.喝酒就可能會酒駕,先關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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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不錯 你還可以在補充一點關於刑罰量度的問題 不過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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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會牽扯到死刑存廢 幫助一些人增加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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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法律有法律的專業 不能太民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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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十一次的例子怎麼會發生?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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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08:29, 5年前 , 56F
大家不用讀法律就知道法律無善惡,是個秩序維持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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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法律被不守法的人利用了,您們法律人不補這些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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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會讓大家覺得守法守秩序是笨蛋,沒有人遵守的法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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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08:29, 5年前 , 59F
家都會鑽漏洞,這樣的法律有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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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啦!是很專業沒有錯,專業到讓大家覺得遵守法律的人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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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讓大家覺得專業到要有被酒駕撞死的犧牲準備,犧牲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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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08:34, 5年前 , 62F
我完成大我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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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14:06, 5年前 , 63F
好奇一點,如果是告訴乃論呢?這時又變成由受害者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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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14:06, 5年前 , 64F
捍衛法益了嗎?為什麼受害者要捍衛跟自己無關的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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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14:06, 5年前 , 65F
呢?
02/08 14:06, 65F
告訴乃論的意思是,「告訴是起訴的合法要件」。 因此,在告訴乃論之罪,檢察官仍可以進行偵查,如果有經過合法告訴,檢察官則可以起訴 ,在法庭上也是由檢察官進行攻防。 因此,在告訴乃論之罪,訴訟上兩造當事人仍是檢察官vs犯罪者,「告訴」只是在起訴程序 上 的一個要件罷了。 ※ 編輯: poggssi (111.71.47.34), 02/08/2019 20:48:21 ※ 編輯: poggssi (111.71.47.34), 02/08/2019 20: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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