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激情!男師不倫學生人母 1年200次「馬拉松瘋狂做愛」已回收
為什麼200萬會殺價到剩60萬?
難道法官也是老司機知道行情價?
一般行情2500~3000,
用3000算瘋狂做愛200次就等於60萬,
可是這位太太已經44歲了,
其實大概用2000算就可以了,
這位老師算是多賠了,嘻嘻。
※ 引述《Paolyta5566 (保力達56哥)》之銘言:
: apple
: 激情!男師不倫學生人母 1年200次「馬拉松瘋狂做愛」
: 出版時間:2019/01/29 00:00
: 台北市一所國小林姓男老師對班上一名學生的張姓氣質人母意亂情迷,2014年不顧同為教
: 師的妻子罹患腦瘤,瘋狂追求張女,發展出1年內通姦200多次的激情不倫戀,直到張夫在
: 家中電腦發現林男、張女的鹹濕對話「馬拉松瘋狂做愛」、「發抖浴室」等,才讓這段姦
: 情曝光,張夫提告向林男求償200萬元,台北地院認定林男相姦罪犯行明確,昨判他應賠
: 60萬元。
: 判決指出,45歲的張夫控訴,他與妻子張女(現年44歲)2003年結婚,育有1兒3女,林男
: (現年56歲)就是他長子的班導師,2015年9月張女出國旅遊,他在家中電腦偶然看到妻
: 子的通訊軟體「Hang out」對話視窗,赫然發現其中有大量與林男互傳的鹹濕訊息,張夫
: 當場氣炸打越洋電話與妻子攤牌,張女不能捨棄小孩與家庭,向丈夫認錯求和,寫下自白
: 書交代全部姦情。
: 張女承認,2014年8月林男傳LINE表達愛意,說太太已經人老珠黃,彼此感情不睦,而且
: 林男認為太太也曾婚外情,隔月某日,林妻腦瘤開刀,林男請假整天,送太太進開刀房後
: 就開車來接張女,雙方到永和探索汽車旅館發生了第一次性行為,此後,林男一有空檔就
: 開車載張女到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或者直接在車上「車震」。張女自白,1年以來兩人
: 發生的性關係次數超過200多次。
: 自白書還指出,2015年2月,張女帶小孩南下雲林玩,林男陪同南下並安排張女與小孩借
: 宿他南投鹿谷父母家,晚間張女偷溜進林男房間發生性行為,她回憶:「當天夜裡非常寒
: 冷,完事後沖澡時我一直發抖。」2015年7月某日,林男受父母託付回鹿谷照料老家,他
: 又一大早帶著張女南下,下午在家中連續3、4個小時發生性行為。
: 2015年9月張女出國旅遊,人在鹿谷的林男透過通訊軟體「Hang out」傳訊:「愛妳,想
: 妳想到睡不著,咱們的馬拉松瘋狂做愛床,還有發抖浴室…真的要睡覺了,強迫不要看手
: 機,親愛的晚安。」無巧不巧跳出的視窗被正在使用家中電腦的張夫看到,這段禁忌之戀
: 才終於紙包不住火。
: 在法庭上,林男強調張女自白書內容空口無憑,張夫的相姦罪妨害家庭刑事告訴,2017年
: 就被台北地檢署認定缺乏實證而不起訴,他否認有與張女發生相姦行為,請求張夫200萬
: 元求償駁回。
: 但法官審酌,張女自白書陳述的性關係發生時間、地點、情景,如果不是確有密切交往關
: 係,實難憑空想像胡謅杜撰,張女作為他人配偶又與林男無仇,實無必要虛構自己外遇偷
: 腥的故事,因此認定張女陳述應屬實情。
: 法官再參酌,林男在與其他教師男性友人的聊天對話紀錄中自陳外遇:「精蟲充腦,神經
: 中樞暫時淪陷,不受控制。」且縱使無法證明有雙方性關係,林男、張女在通訊軟體上互
: 稱「愛人」經常互訴情意,也已逾越一般朋友相處份際,因此認定林男確有侵害張夫配偶
: 權,衡量林男、張夫財產各約700多萬元、500多萬元,最後酌定林男賠償金額應為60萬元
: 。可上訴。(李奕緯/台北報導)
: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129/1508552
: 備註: 這個機會不屬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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