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載妹飆144公里把人撞下6米高架橋慘死 男子判刑1年半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地中嗨嗨派大星)時間7年前 (2019/01/27 00:33), 7年前編輯推噓8(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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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ristocrat ( ><> ● <>< )》之銘言: : 載妹飆144公里把人撞下6米高架橋慘死 男子判刑1年半 : 蘋果日報 出版時間:2019/01/26 18:00 : 86快速道路發生翻車事故,一輛車翻落下方道路,另一輛則車頭毀損。資料照片 :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126/1507925/ : 台南市一名楊姓男子前年9月初駕駛轎車,搭載女性友人,沿台86線快速道路歸仁往關 : 路段,因恍神未注意車前狀況,以時速144公里從右後方追撞鄭姓男子車輛,導致對方 : 人帶車墜落約6公尺下方平面道路,當場死亡。台南地院認為,車禍主因是楊男高速飆 : ,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6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 一審判決書指出,被告楊姓男子(42歲)前年9月2日上午7時48分駕駛轎車,搭載徐姓 : 友人(36歲),沿台南市歸仁區台86線高架快速道路東向車道行駛,行經東向15.4公里 : 時,因恍神未注意車前狀況,在限速90公里路段,以每小時144公里速度發生車禍。 : 楊男從中右後方直接追撞鄭姓男子(38歲)駕駛轎車,鄭男車輛在86快速道路歸仁往關 : 方向約15公里開始擦撞,疑似打橫後翻落6公尺下方的平面道路,快速道路上沿線掉落 : 分車體零件,一片凌亂,鄭男轎車翻落路面後,車底朝天,後方輪胎破裂,鄭男救出時 : 顱骨骨折併顱內出血,當場死亡。 : 死者母親在法庭上主張,楊男狂飆的殺人行為害死她的兒子,死者家屬也懷疑楊男為了 : 避賠償責任,車禍發生後離婚,把房子過戶給前妻,做出脫產行為。 : 楊男承認超速,辯稱是恍神沒有注意車前狀況,不是故意追撞。楊男車禍發生前已和前 : 商議離婚,也因車禍發生時有女性乘客,前妻懷疑他外遇,提早辦理離婚。房子原本就 : 前妻名下,並不是蓄意脫產。 :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楊男以時速144公里造成車禍,符合一般人認為的「狂飆」行徑, : 失情節重大,不應輕判。至於死者家屬認為被告脫產部分,依常理判斷,被告的說法雖 : 過度巧合,但是存在著可能性,在沒有確切證據證明被告說謊前,法官無法認定被告離 : 是出於脫產的目的。(辛啟松/台南報導) : 警方調查車禍原因。資料照片 : 死者母親到場認屍痛哭失聲,場面哀戚。資料照片 : 車輛摔落後底盤朝天,男駕駛當場死亡。資料照片 : 死亡車禍示意圖。資料照片 :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126/1507925/ : 備註:過失致死鬼島最高判兩年 日本這樣好像要關個15年 這種惡意超速.競速還有酒駕的....... 應該都要以謀殺罪來處理吧? 雖然法官只能依據法條跟之前判例,但這也太輕 法源和判決都有問題,別人的命不重要 鬼島無誤....Fuxk!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192.1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8520387.A.0A2.html

01/27 00:35, 7年前 , 1F
殺個人關一年半,真便宜
01/27 00:35, 1F
真的扯

01/27 00:35, 7年前 , 2F
先把謀殺罪內容唸出來 你再告訴我合不合適
01/27 00:35, 2F
法條確實不符,但若從緣由:有意識或明知有機會發生針對不特定之人生命.身體造成傷害 這出發點覺得可以

01/27 00:38, 7年前 , 3F
36歲妹
01/27 00:38, 3F
老妹,但車主也49.....對他算嫩的了 ※ 編輯: starfishfish (111.83.192.188), 01/27/2019 00:39:37

, , 4F
都40多歲了還這麼屁孩 好
好開車很難嗎 01/27 00:48 沒錯....144公里已經超乎常態了

01/27 00:50, 7年前 , 5F
又來鬼島了XD
01/27 00:50, 5F
新聞來說部分來說是

01/27 00:51, 7年前 , 6F
老話一句 你這樣每個交通違規的人都是殺人未遂了
01/27 00:51, 6F
畢竟超出限速54公里,時速144公里已經超乎一般狀況了...如果30公里內還有話說 ※ 編輯: starfishfish (111.83.192.188), 01/27/2019 00:56:14

01/27 00:54, 7年前 , 7F
鬼島鄉民思維就是A罪太輕 靠北為什麼不用B罪判 卻不去想去
01/27 00:54, 7F

01/27 00:54, 7年前 , 8F
把A罪的法定刑提高就好了
01/27 00:54, 8F
這也可以,反正目的就是提高罰則....不然一年半也對受害者完全不公平 ※ 編輯: starfishfish (111.83.192.188), 01/27/2019 00:57:25

01/27 00:58, 7年前 , 9F
過失致死法定刑太輕講了很久 死不修嘛 鄉民有在關心嗎 沒
01/27 00:58, 9F

01/27 00:58, 7年前 , 10F
有啊 只有在每次交通事故發生 鄉民才出來靠北為何不用殺人
01/27 00:58, 10F

01/27 00:59, 7年前 , 11F
罪判
01/27 00:59, 11F

01/27 00:59, 7年前 , 12F
致死罪行應該明確分等級 這種明知會造成極大危險的行為
01/27 00:59, 12F

01/27 00:59, 7年前 , 13F
盤在最重的等級
01/27 00:59, 13F

01/27 01:01, 7年前 , 14F
怎麼樣才是一般狀況 這在各交通違規 各現場狀況 也沒有標
01/27 01:01, 14F

01/27 01:01, 7年前 , 15F
準啊
01/27 01:01, 15F

01/27 01:03, 7年前 , 16F
刑事要不要有重大過失 討論很久 大體上就是很難有明確標準
01/27 01:03, 16F

01/27 01:03, 7年前 , 17F
不如就把法定刑上限拉開就好
01/27 01:03, 17F

01/27 01:10, 7年前 , 18F
法律再不修啊,吃屎不分藍綠
01/27 01:10, 18F

01/27 01:27, 7年前 , 19F
要修法啊 綠營想挽回民心可以靠這個
01/27 01:27, 19F

01/27 04:45, 7年前 , 20F
台灣法官很會自由心證 但這種的都依法判決
01/27 04:45, 20F

01/27 06:39, 7年前 , 21F
男人為了一個女人變成神經病,還害死旁人,真是蠢
01/27 06:39, 21F

01/27 09:31, 7年前 , 22F
dpp要贏透過修法就可以贏得民心 偏偏只會大傻幣
01/27 09:31, 2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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