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他遭路燈電擊腦損「狂吃石頭樹葉」 獲國賠1761萬已回收
※ 引述《chpen (元)》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東森
: 2.完整新聞標題:
: 他遭路燈電擊腦損「狂吃石頭樹葉」 獲國賠1761萬
: 新竹一位19歲吳姓男子,2015年遭漏電的路燈電擊,導致腦部缺氧受損,現在必須在特
教
: 班上課,還不時吃石頭、樹葉、蠟筆等,新竹地院判路燈管理單位新豐鄉公所必須國賠
: 1761萬元。
: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吳男在2015年10月3日下午時,與朋友在新豐鄉公園砸水球,
結
: 果站在路燈旁的吳男突然遭電擊倒地,一度無呼吸心跳,緊急送醫後雖然恢復心跳,但
腦
: 部缺氧導致受損,不僅無法獨立行走,日常生活也須他人協助照顧。
: 吳男家屬表示,吳男現在無法分辨食物,在特教班會把石頭、樹葉等塞進嘴巴,還會出
現
: 攻擊行為,父母原本期待的傳宗接代等事接已落空,故請求精神慰撫金1千萬元等,總
計
: 請求國賠2935萬元。
: 法官審理後認為,新豐鄉公所對該路燈負有管理義務,卻因人力不足等因素,未定期派
人
: 巡視檢查,有管理上的瑕疵。考量雙方過失情節,最後判決國家賠償1761萬餘元。
: https://goo.gl/dgbtrx
: https://i.imgur.com/IBwOc1F.jpg
我常講之前做過幾年的公共工程
台灣的基層公務員很多是因循苟且
跟當兵的學長制差不多
前手給你的資料 後手也不會檢查是否正確
舉個例子
有一次 我拿到雲林鄉下幾件件路燈更換LED燈的設計案
全部弄完 公所發施工標
然後呢
做完之後 台電不給通電 理由是缺乏接地銅棒與漏電斷路器
公所當然也不給錢
這下子施工商就找我叫 都是設計的錯
我呢 科科 兩手一攤
跟他說 這案子是更換燈具 不是全部更新
少這些 你自己要去找公所
再跟公所說
你自己一開始連數量 型式資料都掌握不清
也沒有編號 不要把黑鍋推給我
最後是施工商認賠 幫公所補裝這些
少這兩種 不知道幾年了 也不知道過幾手
通常是第一次裝路燈燈桿就要一起做
缺一 很容易電死人
再說一個我之前說過
台北縣還沒升格前的新莊例子
那是朱立倫之前那個人在的時候
馬英九不是一上任就推廣慢跑啊 騎單車啊
於是全台各地都瘋自行車道 慢跑步道
中央補助 那個地方官不要白不要
這次是一條自行車道 安裝LED燈的例子
一樣在設計標時 我和我師父去參加
沒中
但是我師父比較雞婆
有在看後續設計出來的施工規範
他發現那個設計師要求的漏電斷路器
規格錯誤
於是他要我陪同去找承辦
告訴承辦 依據臺電規則 要怎樣怎樣
當然那個承辦 懶得理我們
結果施工完一年左右
就發生 一個中年男人下雨天扶著路燈燈桿
被電死
一樣是國賠了事
但是承辦人什麼責任也不用負擔
設計師也不用
新聞這案子 照理說
一般路燈不會這樣子就漏電
但是以我之前跑一半329鄉鎮公所的經驗
只能說
不意外 這種不應該發生的意外會發生
水球會漏電
媽的 那刮颱風不就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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