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薪白領納責任制?商總拋月薪4萬主管即適用已回收
二十萬我覺得太高了
但是四萬似乎低的誇張
如果真的要計算這個數字
我建議..
以每月總時數*時薪計算
目前基本工資最低時薪125
那就是31*24*125
如果薪水比這個高的
才能納入
也就是93000
更正
時薪已經是150
所以是111600
※ 引述《COCOCCC (COCOCCC)》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風傳媒
: 2.完整新聞標題:
: 高薪白領納責任制?商總拋月薪4萬主管即適用
: 3.完整新聞內文:
: 勞動部將開放月薪20萬以上的高階主管適用責任制,不受工時
: 及加班時數上限。代國外商會提出放寬申請的國發會對此表示不滿
: 意,擬將再提意見,日前找來產業界代表開會討論。業者多認為,台
: 灣薪資過低,高薪白領責任制門檻訂太高,適用人數實在太少。至
: 於標準究竟該放寬到什麼地步,工總認為門檻可降低至月薪10萬;
: 商總則認為應按產業類別訂不同標準,最低月薪4至6萬的主管就適用。
: 國發會去年向勞動部提案放寬《勞基法》84條之1責任制適用行業,
: 爭取高階主管、責任制專業人員及新創公司核心人員都納入,卻遭勞動
: 部拒絕。今年1月勞動部雖讓步、採歐洲商會提案版本,以經常性薪資
: 20萬元為門檻開放高階主管適用責任制,卻仍引發產業反彈,國發會
: 也擬繼續向勞動部爭取放寬。
: 工總提門檻10萬 商總支持4到6萬
: 歐洲商會人力資源委員會主席許修豪表示,歐商會多年來都建議
: 放寬高階主管工時彈性,如今勞動部願意接受建議,表示台灣的勞動法
: 規並非鐵板一塊,歐洲商會也對此表示樂觀其成。但他也指出,目前且
: 台灣薪資普遍偏低,月薪7、8萬可能在公司內就已排前10%,20萬門檻太
: 高,政府應繼續在不致造成大幅影響的前提下繼續開放。
: 工總秘書長蔡練生則認為,若要以月薪做為責任制適用指標,則應以
: 10萬元為門檻較合理,或是依國發會版本所得為公司內中位數2倍為主,否
: 則只會有外商公司總經理適用,開放意義不大。商總理事長賴正鎰則表示,
: 每個行業的薪資結構不同,如果要訂絕對標準,應區分不同產業,或直接把
: 門檻降低至月薪4至6萬的經理級員工。
: 另外針對新創公司及核心人員適用責任制,許修豪也建議,政府可參考
: 目前新創輔導或補助規範中的定義、區分新創和新成立的公司,並把時間設
: 定在新創成立3至5年內適用。此外,新創公司中究竟誰可適用責任制,也應
: 區分清楚,不應把所有員工都納入。
: 面對有學者、勞團擔憂責任制過度放寬恐造成老闆進一步剝削員工,許修
: 豪則認為,高薪主管既然已經領有較高的薪水,通常不會打卡上下班、也不會
: 計較加班費,應享有一定的法規自由度,也不會影響中階員工的勞動條件,外
: 界應用開放角度看待。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goo.gl/3UudQf
: 5.備註:
: 職階和薪水脫鉤,就可以量產滿滿的 責任制經理了呢,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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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是150了
我改一下111600
※ 編輯: smalltwo (123.51.167.168), 01/14/2019 11:35:50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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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阿
早算好了
照時薪計算如果24小時工作31天
也才拿111600
如果要拿四萬當基礎要無限制加班
一個月工時就266而已啊..
一整個月無休假就輕鬆達到248.
※ 編輯: smalltwo (123.51.167.168), 01/14/2019 11: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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