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理科太太是台女典範嗎?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8/12/21 04:04), 7年前編輯推噓0(337)
留言13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4/19 (看更多)
這種狀況 對於告人的一方真是非常有利啊 簡單說 刑法誹謗罪 對其所述內容能證明為真實者不罰 所以 前提是要能自證為真 那要證明所述為真 非男方自己跳出來幫原po不可 那如果像這種狀況 男方真的是那麼家大業大 一舉一動都會影響家裡生意 那我相信男方是絕對不會出來淌這趟渾水 因而證明此事真假的問題就變成一羅生門 那這件事教大家什麼? 會不會被告 繫於所述內容的客觀真實性 在你沒有絕對把握事實為真之前 即使你主觀上相信你兄弟或你姊妹所講的事情為真 也不要急著出來替人家打抱不平 即使內容是真的 人家不會犧牲自己可能損失的名譽形象生意幫你 而如果內容是假的 那就是你的朋友在騙你 而你可能就是那個 被損友騙到感情還因此被告的冤大頭 幫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0.77.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5336285.A.1C9.html

12/21 04:07, , 1F
正解無誤
12/21 04:07, 1F

12/21 05:04, , 2F
如果法條對沒證據出來亂放話的人有利才詭異吧
12/21 05:04, 2F
※ 編輯: gourmand (125.230.77.1), 12/21/2018 05:16:33

12/21 05:21, , 3F
最根本的重點在於發表言論前,手上至少要有相當的證據再
12/21 05:21, 3F

12/21 05:21, , 4F
說話,否則縱然釋字509給了舉證責任倒置的解釋,也救不
12/21 05:21, 4F

12/21 05:21, , 5F
了人
12/21 05:21, 5F

12/21 09:10, , 6F
那爆料者下面推文說難聽話的可以一起告嗎
12/21 09:10, 6F

12/21 11:31, , 7F
觀念完全錯誤 無關公共利益 就直接算誹謗了
12/21 11:31, 7F

12/21 11:31, , 8F
就算你有證據也沒用
12/21 11:31, 8F

12/21 11:45, , 9F
這篇文章證明八卦板法盲真的不少
12/21 11:45, 9F

12/21 12:42, , 10F
人家沒說"只有"這個要件啊 樓上很急~
12/21 12:42, 10F

12/21 12:43, , 11F
而且理科太太也已經是兩性議題這一塊的公眾人物了耶
12/21 12:43, 11F

12/21 15:44, , 12F
又一個無知的放砲讓人笑 為什麼我下面回你了
12/21 15:44, 12F

12/21 15:44, , 13F
公共利益才是前題 前題不存在 根本沒啥好討論
12/21 15:44, 13F
文章代碼(AID): #1S6_NT79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4 之 19 篇):
文章代碼(AID): #1S6_NT79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