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教育部要開始弄老師了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平價拉麵)時間7年前 (2018/12/06 09:39), 7年前編輯推噓3(5221)
留言28則, 10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4/20 (看更多)
再幫各位縮小一下範圍 1.教育部的細則內提到要有1年的「職場經驗」才能報名考試 可是,距離下一次考試只剩下半年的時間 但對於這個「1年的職場經驗」在校生卻只要「修學分1個月」即可 目前只是想要表達這個政策給的時間點很詭異 並沒有想要否決「1年的職場經驗」 但也不想因此喪失這次考試的機會 舉個例子 A同學在107年畢業,他當時107年5~6月的教師甄試沒有通過 現在107.12月公布這條實行細則的修改,很明白108年5~6月他就喪失了報名資格 (因為要滿1年的,工作證明+勞保or薪資單,時間只有半年生不出來) 就這麼簡單而已,看看例子似乎有沒有覺得有點不合理? 目前很多網友卡在「那就去工作一年啊」 試問我以上的例子,所以A同學應該在「就學階段」 就必須去工作滿一年,好讓他在 「報名第二次教師甄試,報名截止日期之前」 已經工作滿一年,是這樣嗎? 又換個角度,學校有提供1個月的學分來滿足這個條件 只要修學分即可,那是不是等於修這個學分 就能底一年經驗了?這樣有解決目前問題? ----- Sent from JPTT on my HUAWEI LYA-L2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22.7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4060374.A.CA1.html

12/06 09:40, 7年前 , 1F
很難引起共鳴,因為這條路不是本來就死路嗎...
12/06 09:40, 1F

12/06 09:40, 7年前 , 2F
教育部只是往死裡打而已啊
12/06 09:40, 2F

12/06 09:40, 7年前 , 3F
都少子化了,還一堆人妄想當到老師 靠關係真的比較快
12/06 09:40, 3F
※ 編輯: konica42 (42.73.22.75), 12/06/2018 09:42:05

12/06 09:41, 7年前 , 4F
有沒有說公布後多久生效?
12/06 09:41, 4F
按照原po的意思是立即生效,所以他不能考108了

12/06 09:41, 7年前 , 5F
這個彈性還可以吧 不然應屆畢業生實習完要他們怎麼辦
12/06 09:41, 5F
※ 編輯: konica42 (42.73.22.75), 12/06/2018 09:42:35 ※ 編輯: konica42 (42.73.22.75), 12/06/2018 09:43:36

12/06 09:43, 7年前 , 6F
A同學唸書時 沒有修這1個月學分嗎?
12/06 09:43, 6F
這就是關鍵,為什麼修1個月學分就能考? 那如果a同學就學時不知道或是沒考慮到這學分重要性(他認為自己1次會上) 算他活該?

12/06 09:43, 7年前 , 7F
實習完再工作一年啊,實習是能學到什麼狗屁經驗?
12/06 09:43, 7F
沒錯,所以醫師藥師律師護理師通通一起辦理? ※ 編輯: konica42 (42.73.22.75), 12/06/2018 09:44:58

12/06 09:44, 7年前 , 8F
還是說這 1個月的學分 畢業後就無效?
12/06 09:44, 8F
畢業後,不能回去補休這個學分 ※ 編輯: konica42 (42.73.22.75), 12/06/2018 09:47:42

12/06 09:46, 7年前 , 9F
那一學分在師大工教系大學部是必修,除非他是非師培的系
12/06 09:46, 9F

12/06 09:46, 7年前 , 10F
所跑去修教程或碩士再修教程都不會有實習。
12/06 09:46, 10F

12/06 09:47, 7年前 , 11F
所以這是給師大工教系大學部的學生開後門嗎
12/06 09:47, 11F

12/06 09:50, 7年前 , 12F
104年就說要有一年工作經驗了好嗎
12/06 09:50, 12F

12/06 09:50, 7年前 , 13F
講難聽點,就算有工作經驗,沒教學經驗,是把學生當
12/06 09:50, 13F

12/06 09:50, 7年前 , 14F
白老鼠?直接設定至少要有工作,代理經驗各一年才有
12/06 09:50, 14F

12/06 09:50, 7年前 , 15F
資格報考最實際吧?
12/06 09:50, 15F
同意一半。臨床固然重要,但限制報考條件的效益其實很低,另外,有哪一個行業的條件這

12/06 09:50, 7年前 , 16F
他去年五月落榜 怎不趕快去找工作 尤其過渡期只到108年
12/06 09:50, 16F
今年落榜,不能考明年,因為 報名時間是2-3月,放榜是7-8月,根本不到1年,你怎麼知道

12/06 09:51, 7年前 , 17F
再來 確定一個月抵一年是師大工教系了嗎?這樣蠻好問的
12/06 09:51, 17F
※ 編輯: konica42 (42.73.22.75), 12/06/2018 09:55:50

12/06 09:52, 7年前 , 18F
104就公布的東西 你跟我說你去年沒考上今年沒辦法考?
12/06 09:52, 18F

12/06 09:53, 7年前 , 19F
還是覺得政府說104~108是過渡 就賭他不會改 而沒去工作
12/06 09:53, 19F
其實大多數的流浪教師都有工作,也大多都是半工半讀,哪裡有工作就去哪裡,代理.代課.其實都沒少,不然是怎麼養自己啦,哈哈

12/06 09:54, 7年前 , 20F
應該延伸到大學教師才好,一堆大學老師都不食人間煙火
12/06 09:54, 20F
※ 編輯: konica42 (42.73.22.75), 12/06/2018 09:59:58

12/06 10:08, 7年前 , 21F
報考資格不到就是先切結 很多人教師證晚下了也是切結
12/06 10:08, 21F

12/06 10:08, 7年前 , 22F
你就切結考上報到前工作會滿一年就好
12/06 10:08, 22F

12/06 10:09, 7年前 , 23F
照修正條文來看只說在校實習時數可以計入,但沒有說可
12/06 10:09, 23F

12/06 10:09, 7年前 , 24F
以充當一年的工作經驗啊!?
12/06 10:09, 24F

12/06 10:11, 7年前 , 25F
一個月實習經驗可以變成一年工作經驗到底從哪個條文可
12/06 10:11, 25F

12/06 10:11, 7年前 , 26F
以推導的出來啊??
12/06 10:11, 26F

12/06 10:19, 7年前 , 27F
問題是在學校時間去打工一年左右可以辦到 要看他們可不可
12/06 10:19, 27F

12/06 10:19, 7年前 , 28F
接受這種經驗
12/06 10:19, 2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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