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能再匿名檢舉了 明年起交通違規檢舉改採「實名制」已回收
※ 引述《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之銘言:
: 不能再匿名檢舉了 明年起交通違規檢舉改採「實名制」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81202/1476888/
: 檢舉交通違規,明年元旦起就要「實名制」了!由於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增加,且許多
: 匿名檢舉造成執法機關查證困難,自明年1月1日開始,檢舉人要提供身分證字號,匿名檢
: 舉即便事實明確,警方須改以職權舉發方式開單,否則不予舉發。
: 交通部日前完成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明訂檢舉人須
: 具名且提供身分證字號供查證,必要時可通知檢舉人到案說明,盼藉此解決浮濫檢舉,確
: 保檢舉事實真實性。
: 現行規定許多小違規經勸導後可免罰,例如深夜違規停車、車牌污穢、紅燈未及時停車導
: 致車身超過停止線但前輪未進入、亂按喇叭、未依標誌減速慢行等,警方可經勸導程序後
: 免罰車主,希望小違規用勸導代替舉發,推動微罪不罰,不過因民眾檢舉導致警方沒有勸
: 導空間,讓檢舉凌駕警方執法權之上,造成民怨不斷。
: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2017年民眾交通違規檢舉案高達169萬件,佔所有違規案16%,
: 其中以檢舉違規停車最多,佔檢舉案60%,且有不少檢舉人是針對同一輛車重複檢舉。
: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文瑞表示,因警政署反映,有些檢舉人檢舉時填報的名字會寫綽號,警
: 方查證困難,常出現資料不足無法開單,且也會演變成被檢舉人要主動說明,有時也有不
: 少「檢舉達人」惡意檢舉,讓民怨連連,警方也疲於奔命;因此修法,讓檢舉者與被檢舉
: 者兩方關係能對等,警方也更能據實依舉報查證、開單。(甘芝萁/台北報導)
打110頂多警察就過來看一看或是根本沒來處理(親身經歷)
就是因為這樣才會有那麼多人花時間花力氣去編輯上傳
做這些吃力不討好又沒錢賺的事情
與其檢討檢舉人 警察為何不去開單才是更應該去檢討的
其實理由就跟檢舉人一樣 吃力不討好又沒錢賺 還會有來自民眾跟長官的壓力
所以應該增加基層願意去開單的誘因才是上策 (獎金之類的)
畢竟警方執行公權力比民眾檢舉的正當性強
警察有獎金拿也比較不在意被違規魔人罵
違規魔人被罰怕了以後也不敢再亂違規
檢舉達人也可以省下很多時間跟力氣
達到三贏的效果 ^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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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附加一些限制阿 像是一個人一個月只能100件交通違規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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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110真的很少人會開單 通常是鳴笛驅趕 但沒走的也不會開單
會開單跟拖吊的好像都是排定的行程才會
※ 編輯: jumpsenna (36.234.37.241), 12/02/2018 22: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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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9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