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李富城在投票日於FB拉票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一世六百塵)時間7年前 (2018/11/24 10:24), 7年前編輯推噓8(806)
留言14則, 10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借題請問 https://i.imgur.com/ofr9uRI.jpg
像這樣的狀況 直接在投票所對面馬路擺旗幟 是不是構成違反公職選罷法第108條第2項及公投法第42條規定,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科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如於30公尺以外,即可構成違反公職選罷法第56條第2 款,可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又,如果我檢舉了 會不會反而讓警察洩漏我當事人的個資 被報復? 因為這個的確管轄這個區域的警察局 是以會洩漏檢舉人個資出名的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29.16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3026271.A.6BC.html

11/24 10:25, 7年前 , 1F
檢舉給對方陣營的,讓他們來檢舉
11/24 10:25, 1F
沒有對面陣營的樣子

11/24 10:25, 7年前 , 2F
我們投票所旁邊就是教堂 更屌
11/24 10:25, 2F

11/24 10:25, 7年前 , 3F
王見王
11/24 10:25, 3F

11/24 10:26, 7年前 , 4F
跟地檢署檢舉
11/24 10:26, 4F
這張照片夠嗎? 我怕離投票所太近拍照被發現

11/24 10:27, 7年前 , 5F
個資洩漏開吉賺年終
11/24 10:27, 5F

11/24 10:27, 7年前 , 6F
你去拍照,要有日期時間,傳上來我幫檢舉
11/24 10:27, 6F
照片有EXIF可以嗎? 還是要日期浮水印

11/24 10:27, 7年前 , 7F
現在有個資法 再吉一波
11/24 10:27, 7F
球員裁判都自己人

11/24 10:29, 7年前 , 8F
最好照片上顯示時間,候選人跟投票所同框
11/24 10:29, 8F
我事情辦完有時間再路過拍

11/24 10:31, 7年前 , 9F
我是跟那個地點的選委會檢舉,不然找`
11/24 10:31, 9F

11/24 10:31, 7年前 , 10F
不到哪裡可以檢舉
11/24 10:31, 10F

11/24 11:09, 7年前 , 11F
這算啥 我們這教堂就是投票所
11/24 11:09, 11F

11/24 11:13, 7年前 , 12F
畫面內要有個報紙頭版與日期
11/24 11:13, 12F

11/24 12:27, 7年前 , 13F
拿今天報紙啊
11/24 12:27, 13F
靠北啊這不是什麼流出照片才會玩的招式嗎

11/24 12:28, 7年前 , 14F
哪邊啊 好像是台中?
11/24 12:28, 14F
※ 編輯: D600dust (1.171.210.78), 11/24/2018 16:44:47
文章代碼(AID): #1R-BPVQy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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