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請問公投第12案的選項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lunca)時間7年前 (2018/11/22 15:02), 編輯推噓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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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號民法限定一男一女 同意=(民法婚姻規定以外)立同婚專法 不同意=立同婚專法或修民法 12號同婚立專法 同意=立同婚專法 不同意=立同婚專法或修民法 14號民法保障同婚 同意=修民法 不同意=立同婚專法或修民法 不論投票結果如何 都無法改變大法官釋憲要求 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 差別只有手段的不同 不管專法是稱作伴侶法/結褵法/成婚法 目的都是成立排他的永久結合關係 萌萌以為只要不叫婚姻 就可以繼續活在自己幻想的傳統價值中 但全世界都會知道台灣同婚合法 重點要改成同性適用同姦罪 不能讓甲甲享受權利卻無需節制 ※ 引述《howtoo (howtoo)》之銘言: : 第12說 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生活的權 : 簡單來說,同意=立專法,不同意=修民法 : 可是之前不是釋憲已經表示同婚受憲法保障了 : 那兩年內沒有作為的話,同婚就適用民法了 (是我搞錯嗎) : 老實話,我就不關心他們,釋憲又也都同意了 : 為什麼還要被公投半強迫我從立專法&修民法 2選1 : 沒有其他反制選項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3.157.2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2870156.A.480.html

11/22 15:03, 7年前 , 1F
通姦是告乃嗎
11/22 15:03, 1F

11/22 15:06, 7年前 , 2F
以前不是一堆人喊公投比憲法位階還高
11/22 15:06, 2F

11/22 15:07, 7年前 , 3F
3好兩壞,結束烙賽
11/22 15:07, 3F

11/22 15:07, 7年前 , 4F
通姦是告訴乃論沒錯、還可以撤回
11/22 15:07, 4F

11/22 15:08, 7年前 , 5F

11/22 15:09, 7年前 , 6F
去年修法就把修憲拿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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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5:12, 7年前 , 7F
那就是要修改「姦」的定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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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5:13, 7年前 , 8F
1.高院法律座談會重新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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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5:13, 7年前 , 9F
2.修刑法通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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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5:14, 7年前 , 10F
最一勞永逸的方法,就是通姦除罪化(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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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5:14, 7年前 , 11F
刑法中拿掉),提高侵害配偶權的民事賠償
11/22 15:14, 11F

11/22 15:15, 7年前 , 12F
,但是台灣目前不容易做到通姦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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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5:15, 7年前 , 13F
那麼,最務實的就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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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5:15, 7年前 , 14F
還沒修改之前,隨便講什麼同婚承擔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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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5:16, 7年前 , 15F
忠貞義務(刑法上)跟異婚的一樣,根本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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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5:16, 7年前 , 16F
取巧的說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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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RzbICI0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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