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同性結婚可以 那亂倫結婚為什麼不可以??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jack)時間7年前 (2018/11/18 20:36), 7年前編輯推噓-6(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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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azwsx0128 (*****)》之銘言: : 一堆推文在扯三小優生學阿 : 同性戀姊妹結婚是生的出小孩喔? : 同性戀兄弟結婚是生的出小孩喔? : 講了那麼多都沒解釋到重點阿 : 同性戀兄弟、姊妹為什麼不行結婚? : 彩虹聯盟的各位不要過河拆橋欸,人權還需要你我1起努力優 : 嘻嘻 : ※ 引述《zz2895341 (閹大屌宅男)》之銘言: : : 請問一下 : : 這是自助餐嗎 : : 亂倫也是人跟人之間的關係 有關人權 : : 為什麼同性戀互插屁股就可以 : : 跟姊姊妹妹陰器接合為什麼就不可以 : : 也可以跟同性戀一樣不生小孩啊 : : 領養啊 : : 為什麼不可以?? 因為民法上會同時有兩個身分 可以民法自助餐 很亂 舉例 假設兄弟結婚 若兄死亡 現有情況:父母優先繼承遺產 兄弟結婚:弟優先繼承遺產 父母可以自助餐說: 血緣關係優先於姻親關係, 所以弟弟是旁系血親,父母是直系血親應優先繼承財產 弟弟也可以自助餐說, 姻親關係優先於血緣關係, 所以弟弟是配偶不是旁系血親,可以優先於父母繼承財產 再補一下扶養的部分 假設兄弟結婚 現有情況:兄弟皆須扶養父母 兄弟結婚:兄弟互為對方之配偶,對對方父母無扶養責任 所以父母可以自助餐說: 兄弟都是直系血親,都需要扶養父母 兄弟也可以說: 我們彼此是對方的配偶,配偶對對方父母無扶養責任 鍵盤法官你怎麼判??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127.2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2544605.A.082.html

11/18 20:38, 7年前 , 1F
吵什麼,全部充公
11/18 20:38, 1F

11/18 20:39, 7年前 , 2F
有懶叫的媽媽還不是有雙重身份
11/18 20:39, 2F
在民法上沒有近親結婚的話,就只是配偶一個位置阿,哪來雙重身分?@@ ※ 編輯: lawfer (114.39.127.234), 11/18/2018 20:41:29

11/18 20:41, 7年前 , 3F
這裡照舊
11/18 20:41, 3F

11/18 20:42, 7年前 , 4F
還是依照順位判阿 配偶順位最前面
11/18 20:42, 4F
補一下扶養關係,兄弟結婚互為對方配偶,對對方父母無扶養責任,何解?

11/18 20:44, 7年前 , 5F
新狀況就定新法啊 這不是問題所在
11/18 20:44, 5F
※ 編輯: lawfer (114.39.127.234), 11/18/2018 20:50:26

11/18 20:47, 7年前 , 6F
所以你你死了財產是你老婆先繼承還是父母?
11/18 20:47, 6F

11/18 20:48, 7年前 , 7F
怎麼你老婆多了其他身份你就不懂啦?
11/18 20:48, 7F
※ 編輯: lawfer (114.39.127.234), 11/18/2018 20:51:59

11/18 20:55, 7年前 , 8F
那就修法阿!你這講法跟萌萌說不能入
11/18 20:55, 8F

11/18 20:56, 7年前 , 9F
民法,一定要另立的說法不是一樣嗎
11/18 20:56, 9F
兄弟結婚,配偶關係優先則不需扶養父母,血緣關係優先則繼承遺產順位次於父母, 請問您想怎麼修比較好? ※ 編輯: lawfer (114.39.127.234), 11/18/2018 21:04:14

11/18 21:14, 7年前 , 10F
我支持和母豬結婚 這樣不會有民法上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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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21:14, 7年前 , 11F
身份問題 誰再敢出怪聲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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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21:17, 7年前 , 12F
就加一條血緣順位大於配偶不就好了
11/18 21:17, 12F
血緣順位大於配偶的情況,在繼承遺產上和現行民法是完全相反的喔 ※ 編輯: lawfer (114.39.127.234), 11/18/2018 21:21:39

11/18 21:42, 7年前 , 13F
啊是不會事先修法喔 同性族群都要去修民法
11/18 21:42, 13F

111.82.34.80 11/18 2, , 14F
111.82.34.80 11/18 2, 14F
內文舉的近親結婚的民法問題,你要不要先舉例看看怎麼修? ※ 編輯: lawfer (114.39.127.234), 11/18/2018 21:45:49

11/18 21:49, 7年前 , 15F
兄弟結婚配偶優先加及負扶養責任不就
11/18 21:49, 15F

11/18 21:49, 7年前 , 16F
好了,裝傻? 法大還是人大?
11/18 21:49, 16F
那扶養責任是依據直系血親來定義還是附加配偶須扶養配偶父母? ※ 編輯: lawfer (114.39.127.234), 11/18/2018 22:00:01

11/18 22:08, 7年前 , 17F
是啊 問題很多 那我也覺得同同法也不好修 不
11/18 22:08, 17F

11/18 22:08, 7年前 , 18F
好改 所以準被投2好3壞 連專法都不贊成了 啾
11/18 22:08, 18F

11/18 22:08, 7年前 , 19F
咪~
11/18 22:08, 19F
實務上就是把"男女當事人"改成"雙方當事人"而已,我不知道不好修的難度在哪裡啦 或者你可舉例實務上會遇到的難處大家討論看看啊~

11/18 22:09, 7年前 , 20F
近親不管同不同,還是不要結婚好了
11/18 22:09, 20F

11/18 22:10, 7年前 , 21F
反正一方如果需要簽啥同意書 另一方可以親屬
11/18 22:10, 21F

11/18 22:10, 7年前 , 22F
代理
11/18 22:10, 22F

11/18 22:11, 7年前 , 23F
是"兄弟結婚"情況附加喔 別想裝傻^_^
11/18 22:11, 23F
你想要另立專法"兄弟結婚專章"是可以的喔,法律有需求才會有供給,希望全天下兄弟想 結婚的人總有一天也會一起走上街頭,爭取兄弟結婚的立法~ ※ 編輯: lawfer (114.39.127.234), 11/19/2018 00:10:36 ※ 編輯: lawfer (114.39.127.234), 11/19/2018 00:10:58 ※ 編輯: lawfer (114.39.127.234), 11/19/2018 00: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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