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洋腸騙台女財色 竟自稱CIA情報員威脅法官不能關他已回收
洋腸騙台女財色 竟自稱CIA情報員威脅法官不能關他
已婚美籍男子張世龍(CARTER RICHARD SEAN)2015年7月上網結識一名許姓輕熟女,以結
婚前提哄騙許女陷於熱戀,交往半年期間,以借錢繳稅等理由詐騙許女410萬元後人間蒸
發,最後挨告被起訴。離譜的是,台北地院審理時,張男竟自稱美國前中央情報局(CIA
)專員,還威脅法官不能關他,否則「會影響台、美關係」。法官痛批張男犯後態度惡劣
,今年3月依詐欺罪判張男1年10月徒刑,民事部分日前再判他須賠償許女410萬元。仍可
上訴。
法官鑑於近年感情詐騙案件層出不窮,有感而發,特別在判決書中提到,俗話有云:「愛
情使人盲目」,閩南語也有「愛著卡慘死」,彰顯出人若陷入熱戀就會降低對事理判斷、
決策的正確性及戒心,甚至會不計一切付出所有的盲目衝動,也就是所謂民眾謔稱的「剝
皮妹」、「男蟲」等輩,先誘使他人愛慕後再詐財騙色,予取予求的根本原因。
法官還強調,這類案件中的被告雖以「借款」、「幫忙支援生活費」等正當名目向被害人
取得財物,若被害人知道被告只是虛情假意,肯交出金錢嗎?因此,不可將前階段「騙情
」,與後階段「要錢」分割,應將「騙情、要錢」視為整體詐術行為,正確檢視此種「利
用冀求情緣男女為愛付出之盲目衝動」的犯罪類型。
判決指出,美籍已婚男子張世龍於2015年7月透過手機交友軟體認識許女,隨後以出遊、
曖昧言語讓許女身陷熱戀,同年9月至2016年3月間,許女共20次陸續借413萬餘元給張,
張卻只還3萬元,2016年3月後就失聯。
許女指控,當初張男說他原是美國軍人,退伍後來台在貴族學校康橋國小擔任英文老師,
並在大安森林公園附近買了新房,幾天後張男主動示愛,兩人便開始交往。許女說:「我
沒有看過張男的朋友,也沒去過他上班地點查證,打電話給他,不是不通,就是沒接,他
也沒提到他的婚姻狀態。」
許女表示,2015年9月起,張男說他手邊現金用完,想借一些當生活費,同月底又說在美
國有稅金欠款被罰,一定要先繳,必須借他100萬元,後來又宣稱美方查到他有其他資產
,罰金提高還要87萬元,就這樣陸續向她借款410萬元,後來她問張男:「這麼多錢怎麼
還?」張男說:「願意用婚姻及和2個小孩來還。」
許女強調,她認為兩人以婚姻為前提交往,當下才不覺得被騙,若事前得知張男已婚,絕
對不會願意交往及借錢。
張世龍雖坦承拿走許女413萬元,已還3萬元,還欠410萬元,但否認利用感情詐騙許女,
辯稱這是民事糾紛,不是詐欺,因為自己戰後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並服用藥物,很多事
記不起來,後來看了筆記本,才知為支付積欠美國稅款而向許女借錢,且與許女簽和解書
,並先償還3萬元,餘款打算分期償還。
離譜的是,張男受審時,竟當庭威脅法官:「希望法院了解,我坐牢會引起不必要的中華
民國與美國之間的一些困擾,因為把前任特種部隊人員、前美國中央情報局(CIA)專員
,關在牢裡不適當,最好協商出還款方式才對。」
法官根據雙方LINE對話,認定張男主動邀約許女,且經常親暱哄騙許女「請愛我,願以2
個小孩、婚姻、性來償還」,卻始終未告知在台灣已婚、有女兒,甚至以影響台、美關係
要脅法官不能關他,犯後態度惡劣,因此依詐欺罪判張男1年10月徒刑,民事部分也判他
須全數賠償許女損失。仍可上訴。(張欽/台北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1104/1459264
ㄇㄉ
一堆情報員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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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55.5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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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罩杯喇
※ 編輯: jajujo (182.55.51.144), 11/04/2018 02: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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