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加州華人房屋慘遭白人盜竊犯霸住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5年前 (2018/10/21 08:09), 5年前編輯推噓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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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ddyliu (安滴滴)》之銘言: : FB卦點說明: : 在美國加州遭霸佔逾五年,霸住者可提出申請,合法將房屋產權移轉 : 美國法律真的滿有病的… 在英美法的物產法中.這行為稱為Adverse possession. 這是普通法中留傳下的法律概念. 基本上就是惡意侵佔.在英美法中的目的為把土地的利用價值最大化. 各州規定成立的要件有些不同,但是一些基本的不變. 如, 1. 侵佔者得在年限內持續繳交所有法律規定的租稅費用. 2. 侵佔行為得為公開且持續的.要能讓大眾知道你有在利用土地. 侵佔行為中斷後,年限要重新計算. 3. 侵佔行為未經物業主同意.. 侵佔行為止於物業主的同意.也就是說,假如物主想要先中止法律上的五年或幾年(每州規定期限不同) 的計算,只要先同意讓侵佔者使用土地.這法律下的權益就中止. 基本上這是按各州法律規定.有些州的要件已經修改到沒辦法任意佔用. 只剩下些特殊情況才算.而加州的五年規定算短了.很多州都要十到十五年甚至二十年的侵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4.30.94.1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0080540.A.924.html

10/21 08:54, , 1F
感謝分享
10/21 08:54, 1F
※ 編輯: suntex01 (24.30.94.105), 10/21/2018 09:00:20

10/21 09:23, , 2F
告一下就好 這告一下很貴的
10/21 09:23, 2F

10/21 09:43, , 3F
其實台灣也有這種法律~~惡意與善意侵占
10/21 09:43, 3F

10/21 10:09, , 4F
台灣民法也有類似規定 只是年限長很多
10/21 10:09, 4F

10/21 11:07, , 5F
嚴格來講台灣沒有,台灣那條法令限於「沒人
10/21 11:07, 5F

10/21 11:08, , 6F
(含土地),但現在哪來沒人登記的土地啊
10/21 11:08, 6F

10/21 11:09, , 7F
*限於「沒人登記」的不動產(含土地)-漏字
10/21 11:09,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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