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控前男友拘禁性侵 檢發現女亂掰誣告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LeonardoChen)時間7年前 (2018/09/22 02:37), 7年前編輯推噓1(108)
留言9則, 6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所以乃公就講了 誣告罪應該比照教唆犯,改成 誣告犯之處罰,依其所誣告之罪處罰之。 不然誣告成功人家毀一生,自己被判誣告才關兩個月,根本爽 不要嗆邏輯啦 想要毀人一生不用付出相同的代價嗎?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啊 不然人家欠你錢要不要還 說邏輯的,來看教唆犯 刑法29條:「教唆犯之處罰,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 不是更奇怪? 被教唆的人是沒有自主意識喔,既然有 那教唆犯之處罰,怎麼會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 你教唆他去犯罪,做不做是他自己決定的啊 你的責任明顯小嘛 : : 1.媒體來源: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控前男友拘禁性侵 檢發現女亂掰誣告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新竹1名髮姐與前男友藕斷絲連,兩人去年短暫復合,在女友家同居嘿咻多次,但平 : : 日仍有小磨擦,女子要求男方搬離遭拒,甚至發生爭吵拉扯,女子為了讓他離去, : : 竟趁男載她去超商購物時,假向女店員發出求救訊號「我被性侵,請幫我報警抓這 : : 位先生」,遭通緝的男子立刻拔腿就跑。女子控男妨害性自主、侵佔等罪名,但檢 : : 方調查發現女子掰很大,女才自白誣告,遭到檢方起訴。新竹法官日前依誣告告判 : : 髮姐2個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得入監服刑。 : 告成了,男方三年以上,而且很有可能死在監獄裡,性侵犯在監獄裡的地位…,嗯 : 告不成,頂多兩個月,而且在牢裡的風險 >>>> 性侵犯 : 真好賺 : 今天,誣告 #越想越不對勁的刑責 ,若是低於性侵 : 這樣台女就永無止息 : 如果把誣告改成本刑5年以上,才能遏止母豬亂吉人的亂象 : 和「三年以上 + 牢裡欺負」相比,兩個月真的太輕了 -- billchen****:怪就怪自己趴數不夠 要出社會賺錢 想要賺錢 被凹也是 10/26 20:07 billchen****:剛好而已 講的那麼憤慨 有種自己出來當老闆啊 10/26 20:07 billchen****:員工本來就是不能疼的 對員工好 員工知道甜頭之後 10/26 20:08 billchen****:只會越來越難管 到時後苦的倒楣的還是老闆 10/26 20:08 billchen****:所以不要只會怪老闆 爭氣點吧 10/26 20:0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31.129.2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7555029.A.B55.html

09/22 02:38, 7年前 , 1F
名譽受損請走民事求償
09/22 02:38, 1F
什麼名譽?人生都毀了還名譽?

09/22 02:38, 7年前 , 2F
誣告的公佈姓名就好 也不用罰太多
09/22 02:38, 2F
毀人一生公佈姓名就好喔,真爽

09/22 02:38, 7年前 , 3F
求償條件可以如二樓所說具名登報道歉
09/22 02:38, 3F

09/22 02:38, 7年前 , 4F
關兩個月有屁用 出來繼續找下個受害者
09/22 02:38, 4F
兩個月去修心養性的啊

09/22 02:39, 7年前 , 5F
因為犯意惹起
09/22 02:39, 5F
犯意是自己決定要不要起的啊,不能決定的人就沒有責任能力了

09/22 02:40, 7年前 , 6F
法院覺得濫訴很好玩嗎 工作太少是不是
09/22 02:40, 6F

09/22 02:41, 7年前 , 7F
反坐就違憲了……
09/22 02:41, 7F
什麼憲?那殺人判死刑就不違憲? ※ 編輯: LeonardoChen (61.31.129.244), 09/22/2018 02:48:32

09/22 02:57, 7年前 , 8F

09/22 03:09, 7年前 , 9F
賠率等1的概念 真的該這樣
09/22 03:09,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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