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吳祥輝 按鈴告柯 恐判七年 甚死刑已回收
我覺得啦
現在847的證據是他那一本書
但退一萬步來看~~~~~~
假如啦!假如原作者站在他那邊
但是問題是作者只是單純詢問柯p而寫成的書
然後又假如就算英文原意是847想的那樣
就算原作者寫書有給柯p確認過
柯p也能說
我以為當初此書英文意思是我想的那樣
所以我才簽 但卻不是
簡單說這本書又不能當證據
真正證據是柯p說的話
如果又沒錄音 那有何用處?
到底是告哪齣?
※ 引述《JiPuSai (吉普賽!=一坨屎)》之銘言:
: 被人切切切 掉在地上的吳腦溼
: 今天按鈴提告啦
: 殘害人群治罪條例第二條:
: 使該團體之分子遭受身體上或精神上之嚴重傷害者。
: 但是法輪功不是早就出來澄清跟柯無關了嗎
: 所以到底是讓哪個團體受到傷害了???求解
: https://goo.gl/SgUcN3
: 吳祥輝 Brian Wu
: 下午ㄧ點半準時到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柯文哲觸犯「殘害人群治罪條例第二條。」
: 這個罪行ㄧ旦成立,是七年以上到無期徒刑到死刑的刑期。
: 讓事實經過嚴謹的法庭攻防而呈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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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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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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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不是柯粉 消什麼毒
※ 編輯: CPer (61.226.218.61), 09/06/2018 15:48:06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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