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Sandy代言「免照自動車」夯 交通部要出手管了!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達叔)時間7年前 (2018/07/28 22:15), 編輯推噓0(004)
留言4則, 3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法條早就有了, 超過25kph視為機動車 未檢驗領牌的機動車,應沒入處分。 不想依法辦理就說一聲嘛... 講那麼多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6 條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 大行駛速率在 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 輪車輛。 (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 小時二十五公 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 車輛。 二、三輪以上慢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12 條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 元以下罰鍰, 並禁止其行駛: 一、未領用牌照行駛。 二、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證行駛,或已領用牌證而變更原登檢規格、 不依原規定用 途行駛。 前項第一款中屬未依公路法規定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及第二款、第九 款之車輛並沒 入之 第 85 條 本條例規定沒入之物,不問屬於受處罰人與否,沒入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9.1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2787341.A.8AC.html

07/28 22:17, 7年前 , 1F
檢驗時都規範內
07/28 22:17, 1F

07/28 22:21, 7年前 , 2F
法規有什屁用.警察不會去開這種麻煩的違規
07/28 22:21, 2F

07/28 22:22, 7年前 , 3F
光要用什法條.能不能扣車就先考倒自己了
07/28 22:22, 3F

07/28 22:47, 7年前 , 4F
路上可自力跑到26kph就是汽車
07/28 22:47, 4F
文章代碼(AID): #1RN7gDYi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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