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黃國昌:司法改革,已經淪為一場笑話!已回收
不想說太多,因為環境如此,能改變的真是很有限
人就是人,你不能要求別人是聖人,法條當然是法條
懂法條的就會鑽漏洞,自由心證不是?
想說的是,即使如此,很多事情是可以作的
如... 「社會勞動」 <<<
要說的是,這社會最好有公平,你看看找上4歲小孩的檢察官來說
你看的懂是因為媒體公開了他,不然哩?
在這之前來說,是不是有這種情商及情操的人,讓了一堆受害
誰知道,也許也就一時 (略
回歸話題,社會勞動,本來就是法律常識,對吧?
台灣監獄人口為什麼爆滿,你可以說犯罪人口太多,不說太多
懂的人,你會知道「酒駕、毒品、詐欺」佔了其中的3分之1
現在不是要討論犯罪形態,想說的只有?
孫道存外役監,不是!
有錢人犯罪,他也是第一次,非累犯所以能夠
如果懂的話。
那我為什麼提到「社會勞動」 <<< 因為這就是屬於「檢察官」的職屬
一個案件的形成,從提起上訴到什麼?案件宣判來說
檢察官負責的是調查相關,還有呢?社會勞動的審核
台灣有個好笑的事是什麼?
其實也是世界各國的通病,那就是「懲罰貧窮」而不是懲罰犯罪
可以說的是什麼,不是貧窮或富貴,那一方面才會犯罪!
而是犯罪的定義是什麼,如果真的是"公平、公理"的話來說
那也都得了。
人就是人,你不能去否定這點,能作的是什麼,就..盡量不是?
看到這里,為什麼提及「社會勞作」,如果你懂
我要強調的是,能夠以「金錢」作為處罰手段的話,這不叫犯罪
不信的話,你去看看交通違規,很多事確實犯錯就是犯錯了
可你的目的最好是「矯正」相關 <<<< 是不?自己想想。
簡單說,如果你起訴及不起訴是主動能夠提起的!
司法改革來說,社會勞動就不應該是「懂的人才能作的事」
誰應該主動提及?
不是,即使是相關的案件人士來說,你要的是什麼? ($
很多事就是這樣,這就是法律會讓人看不起的地方
司法改革? (你還是法院、檢察署"蓋"大間一點
你懂意思嗎。
以上。
※ 引述《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之銘言:
: FB卦點說明:(繁體中文 20 個字)
: 掏空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的孫道存不只靠脫產免於賠錢,被判刑後還能爽爽出來過端午節
: 。
: 對此立委黃國昌譴責法務部縱容,指出司法改革已經淪為笑話。
: FB連結:
: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935458146636427&id=449664581882455
: https://bit.ly/2HUYt8r
: FB內容:
: 造成廣大無辜百姓受害的孫道存,好不容易定罪入監。
: 然後,馬上又轉到外役監去享受特權。
: 我曾批評過:外役監已經成為犯罪權貴的渡假村。
: 我們的法務部,卻是充耳不聞,不斷縱容這種踐踏公平正義的醜事,在台灣社會上演。
: 司法改革,已經淪為一場笑話!
: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616/1374575/
: ※ 臉書爆卦請用FB當標題,並附上20繁體中文說明卦點,違者水桶一個月。
: ※ 注意!濫用FB爆卦視同鬧板文處理。
: ※ 記得要附上來源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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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秀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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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211.14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2744774.A.FD7.html
先不管法律判決正確與否,能先作到「緩衝」,短刑期來說
死要錢,這是犯罪相關,還是貧窮相關?
何況法律本就有「社會勞動」扺扣刑期一事
不是這樣?
推
07/28 10:32,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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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0:32, 1F
看不懂沒關係,這本來就是"專業"應該搞懂的人,應該懂却亂搞
不然要什麼「司法改革」??? <<<<
能夠罰錢的犯罪還叫犯罪,但這里不是說「那就別判決」了
而是什麼?
即然你要以金錢為形式,而且有所謂的「正義相關」,對於沒錢的來說
但是你作的事呢,是不是剛好相反 <<< 說白點就是對於有錢的
大開方便之門,沒錢的呢?
這點"只要"要里面的都懂!
台灣法律之為人垢病來說。
是啊,說白點就是,你社會勞作不願意? 那就"進去關一關"
不是,造就「人口」暴動的,是誰?
這里就不提所謂的「是否犯罪」,諸如此類
後話。
※ 編輯: cocolin5420 (114.36.211.145), 07/28/2018 10: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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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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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12/11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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