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國中生借名師小提琴碰傷落漆 父爆被迫花已回收
※ [本文轉錄自 WomenTalk 看板 #1RLrLn8A ]
作者: LevatorAni (谷道宜常提) 看板: WomenTalk
標題: [新聞] 國中生借名師小提琴碰傷落漆 父爆被迫花
時間: Wed Jul 25 00:35:59 2018
心得:
原本是想直接在八卦版回覆的,
但是打完文章才發現權限不夠QQ
就當作是我還是想要Murmur吧,
第一次深有感觸到想要發文,
特別是看到新聞下面推文酸學生的
以前老師跟我說的、術科導師講的,突然間歷歷在目
新手希望沒有踩到版規
我是這位陳老師曾經的學生
原文吃掉一些,潛水很久,
看到這篇文章,很有感觸。
他是我最後一個小提琴老師,也因為他
我從國中音樂班,最後決定轉讀普通高中。
原本很猶豫要不要打這篇文章,剛剛跟家母分享時,
她很希望我分享自己的經驗給大家。
我並不知道這件事情的原委,也並不想評論這件事
但想跟大家分享我自己的故事。
在遇到這個老師之後,他便借我他小時候用的琴
他說:他的琴需要有人持續練習,琴的狀況才能保持
一年左右以後,
他說他要賣掉那把琴,而我有優先承購權
接著要我買下,這把要價50萬。
後來我並沒有買,並把琴還給他
他說沒關係,還有一把更好的能借,並要我把琴帶回家
但我媽告訴我不准借,絕對不能再把琴帶回家
為了不再繼續借琴
後來我母親帶我自己去台北的朋友那邊
自己挑了一把三十幾萬的琴,他氣到要我們拿去退。
一定要借他的琴回家,
如果不願借他的琴,他告訴我
「那我就沒辦法繼續教妳了。」
因為學校的規定是兩年一聘
所以不到兩年,換老師不符合規定
這樣我是沒有指導老師的
於是我爸媽要到學校開校務會議更換老師,
我才能繼續學琴
會議結束後,就連術科導師私底下都
不以為然的跟我說
「老師怎麼會強迫妳買琴,是妳們家的問題」
但也因為我的事情
學校立下「老師不能強迫學生買琴的規定」
說真的,學琴的路上,
我遇到的老師,三個有兩個在勸我媽買琴。
我媽前後跟老師買了兩把成琴,總共大約二十萬
但還是不夠好。
於是又換了一把三十幾萬的琴
對一個國中一年級的學生,還是不夠用。
我爸笑著跟消遣我:
「原來妳是個百年難得一見的奇才啊!」
一堂課,一小時才兩千塊
一把琴,一百三十萬
這個數目一起看,一目了然
當然,一把好的琴當然遠遠超過這個數目
但是,老師拿給你的那把琴,
你自己知道它真正的價值嗎?
買琴後上課的那天
爸媽為了我的琴跟老師大吵一架
老實說我自己也練的很難過
最後我跟我媽說還是別讀了
不會有老師天天跟父母說妳有多優秀
妳什麼都好,就是琴永遠不夠好,
一把換過一把
隨便就要價五十萬以上的琴
以上。
(補充一下:我並不是仁愛國中的學生
我也是看到新聞才知道老師現在在仁愛教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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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標題:【噩夢片】國中生借名師小提琴碰傷落漆 父爆被迫花130萬元買回
新聞連結: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80724/1397657/
新聞內容:
培養孩子學琴的代價究竟有多高?一名曾就讀北市仁愛國中音樂班的學生家長蕭先生向《
蘋果》投訴表示,他兒子在音樂班時選修小提琴、拜師國家交響樂團第2小提琴手陳偉泓
,因一場音樂會向陳借琴表演不慎碰傷掉漆,竟遭漫天喊價要花130萬元買下,從此開始
噩夢一場。
學生的母親為籌錢買琴日夜加班、小孩也因此「債務」嚇到鎮日內疚無言,蕭家更因償還
不出分期付款的最後一筆20萬元款項而被告上法院。
北市教育局特殊教育科科長林侑融指出,教育局在4月9日曾參與協調會,當時重申局內規
定,不可以與兼任教師買賣樂器,之後也發文提醒北市所有學校注意;另外,教育局5月
起擬定藝術才能班外聘兼任教師的注意事項,規定外聘教師不可以因師生權勢而有不當得
利等行為,該規定將在下個月報局務會議討論。
蕭先生表示,他的兒子曾讀台北市仁愛國中音樂班,當時選了陳偉泓作為指導教師。因音
樂會的關係,陳借了一把小提琴給他兒子使用,後來琴身右邊F孔附近面板不慎被弓碰傷
掉漆,陳脅迫蕭太太買下這把琴,並簽定130萬元的買賣契約。
蕭先生心痛地說,陳強迫孩子的母親要花130萬元買下這把小提琴,妻子當時「是哭著跟
他談判,寫契約都在流淚」,當天母子倆人最後淚流滿面離開老師住處。
蕭光政表示,太太一直隱忍不敢告訴他,分次付出110萬元,造成家中經濟周轉困難後,
想轉賣小提琴,送去4家左右專賣義大利小提琴的琴行估價要轉賣,琴行發現內部已經有
修補裂痕,僅鑑價50萬至60萬元,妻子認為受騙,不願再付款,遭陳偉泓告上法院。
蕭太太說,陳發現小提琴受損後,要求送到義大利需維修費20萬元,之後又說小提琴的受
損,對於琴價值的減損難以估計,無法用20萬解決,於是要求以130萬元買下這把琴,當
時因被陳要求馬上寫契約沒進行估價,在付了110萬後沒錢付剩餘款項,於是打算將琴出
售,但檢查發現內部早就有裂痕,她向陳要求說明,但陳僅回覆「當初給的時候沒裂痕」
,還向法院提告、要求蕭家付尾款。
雙方今板橋地方法院簡易庭開第2次民事庭,陳偉泓未出面,由委任律師王聰明表示,陳
有提供20萬元送修或買琴2種方案,並沒強迫購買,且買賣契約書除了「陳偉泓」外,其
他都是蕭母所寫;至於這把琴的價值,蕭方以賣家身分拿去樂器行問,如同將車子拿去中
古車行鑑價,對方只要看到有問題就會砍價,也否認賣出時就有傷痕,經雙方協議,將會
透過台北市樂器商業同業公會,且具有如同修琴等相關證照者,鑑定是否售出前就有裂痕
,盼能釐清相關爭議。
陳偉泓回應,「若不是具一定的信任感,怎麼會將這麼貴重的琴借給蕭」。他說,琴受損
後,因蕭太太認為小孩之後還會用到琴,用修的不划算,蕭才擬了合約購琴,他僅有簽名
。至於小提琴是否販售前就有裂痕,陳偉泓說,小提琴的證書都有記載購琴紀錄、損傷部
位等均能佐證,若蕭方有疑慮,也應將自行鑑定的結果開證書列為證據而非口述。
陳偉泓說,蕭生不小心用弓造成小提琴的受損,是很明顯地有一道很深的刮痕,可說「傷
到見骨」,才需要多達20萬的維修費,他主動要求「修復就好」,是蕭方要求才以販售的
方式處理。
針對此爭議,北市仁愛國中代理校長莊豐兆指出,此事今年才爆發,當時蕭生已畢業一年
,現就讀中正高中音樂班,仁愛校方最近才知道,有請教育局和兩造來協調,陳偉泓始終
未現身,都請律師出面,雙方各說各話,無法判別誰對誰錯;校方曾宣導學生在學期間不
要和指導教師買賣琴,很難干涉家長和教師的私下行為。
他說,該校音樂班都要自備樂器,包括主修、副修外聘老師達六、七十位,學生私下借琴
表演有聽過,但買賣樂器可能不普遍,很多音樂班學生的樂器都比老師的貴,蕭生在校三
年都是選陳師指導,當時陳師指導三名學生,學生算是不少,但他指導學生都畢業了,今
年未再聘任。
陳偉泓也在北市龍門國中指導弦樂團,北市龍門國中校長鍾芷芬表示,陳是該校弦樂團指
揮,從四年前弦樂團草創時就由他指導學生,教學認真,但私下沒教該校學生,目前樂團
所有規畫都靠他,他在樂界評價高,也為校方引進很多資源,找到民間贊助,蕭生應是個
案糾紛。(蔡永彬、洪德諭/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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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發現120買的不是琴,而是夢想的當下感覺又不一樣了QQ 因為連夢都碎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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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剛才發現原來連仁愛國中也有這個規定
不過我不是這個學校的學生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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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可能是有重要的考試或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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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希望我的過去是場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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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喲!麻煩您了~
希望大家能諒解爸爸媽媽的心情
有時候並不是想耍賴,是真的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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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仁愛國中的,他一開始不是那裡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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