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反馬頭山事業廢棄物掩埋場已回收
FB卦點說明:(繁體中文 20 個字)
竟有此等判決?
難道於此相關公司沒有任何監督法律責任,
依工程經驗法則領班沒有上層授意怎敢地下水觀測開篩造假;
而更詭異的是領班已遷居國外。
FB連結:
http://0rz.tw/XkExT
FB內容:
【台灣司法黑暗?這次我們是徹徹底底的相信了!】
自救會3年來,窮盡一切力量,拔出富駿埋在地下20公尺見不得人的秘密-
地下水觀測井管未開篩,一狀告上法院,昨天收到不起訴處分書,
我們最後竟然還是要不到真相?眾目睽睽之下罪證確鑿,竟然不如被告的自述?
富駿把責任推給寫環說書的能碩顧問公司,能碩推給寫鑽探報告的吉泰工程顧問公司,
吉泰推給轉包鑽井工程的冠興公司,
而且吉泰負責此案的周順忠技師說他有交代要開篩,
推給同公司的監工李韋恩,李韋恩說周順忠技師確實有說,又推給冠興公司工頭陳鵬全,
陳鵬全說他把工作交代給鑽井領班黃鎮志施作,有沒有開篩只有領班知道,重點來了,
最後一個環節領班黃鎮志《#已遷出國外傳喚未到庭》!檢察官竟然就以不起訴簽結!
天啊!一齣超完美切割的連續劇劇本就活生生在我們面前展開!
地下水觀測井管未開篩是多麼嚴重的問題,最後開發方竟然都沒事兒就結案了,
沒有人應該負責!這是老百姓就活該任人宰割的概念嗎?這口氣怎麼吞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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