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月賺20萬」的真相 正妹主播挨告自爆只已回收
1.媒體來源:蘋果
當直播主真的很好賺嗎?這起宣判或許可以讓外界一窺直播界的真實面貌!
綽號「小Q」正妹女主播去年與摯釩娛樂經紀公司簽約加入直播行列,雙方簽約2年,但小
Q在直播1個月後,就人間蒸發,經紀公司不滿在小Q直播時,用人頭帳號花22萬買禮物(抖
內、贊助)幫小Q衝人氣,小Q卻只做了1個月,因此求償違約金50萬。但台中地院認為50萬
違約金過高,考量小Q的經濟狀況及摯釩公司的損失,判小Q需賠償經紀公司15萬元確定。
但20歲的小Q出面反控,經紀公司以高薪吸引她,還稱隨時可退出,她聽信才簽約,「結
果第一個月才賺8000元,我說不播了,就要我付違約金,當初那些都是話術,我覺得我被
騙了」。
摯釩公司則回應指出,當時雙方談妥簽約2年,但小Q只直播一個月,接著一句話也沒說,
也無其他異狀就人間蒸發,但IG、FB卻仍持續發表出遊照片,卻不回經紀人的LINE,擺明
是惡意不聯絡,他們逼不得已只好提告求償。
摯釩公司提告控訴,他們去年和小Q簽約後,談妥抽佣等細節,簽立2年合約,他們提供聲
卡、麥克風等直播設備,還在小Q直播時,找人頭帳號花錢抖內衝人氣,想藉此拓展小Q的
知名度及經營形象。但小Q卻在簽約第2個月突然以生病不適合直播為由,自此人間蒸發,
封鎖經紀公司的LINE後完全失聯,卻在IG持續發表吃喝玩樂的照片。
台中地院豐原簡易庭曾多次傳喚小Q,但小Q皆未出庭,法官認為摯釩公司為替小Q衝人氣
,向直播平台購買22萬元點數,所費不貲,只因小Q逕自違約而全數成為泡影,但合約規
定的50萬元違約金,是摯釩公司以小Q每月直播滿50個小時計算的抽佣收入,考量小Q的社
經狀況及摯釩公司的損失,判處小Q應賠償摯釩公司違約金15萬元,因小Q沒上訴,全案確
定。
對此,小Q接受《蘋果》訪問很喪氣地說,她與經紀人是在交友軟體中認識的,對方在簽
合約時說的很好聽,說每個月只要直播50小時,就可月賺20萬元,「我沒想出名,但聽到
可以賺這麼多錢,有點心動,他又說不想繼續再退出就好,我才會簽約,沒想到被騙了。
」
小Q說,她第一個月直播滿51小時,卻只拿到8000元,「合約上是有說清楚直播平台和經
紀公司會抽幾%,但我挺納悶,我播那麼久,也很多人送禮物(抖內),我也不清楚實際上(
收入)情況,但有嚴重被騙的感覺」。
小Q指出,當時她每天從飲料店下班後凌晨開始直播,要唱歌、跳舞、聊天,真的很累,
最後搞到憂鬱症發作,當時又有家人往生,身心俱疲下,才無法做下去,但她強調,自己
沒有銷聲匿跡,也沒有不負責任,她有雙方LINE通訊記錄可以作證,因為她不住在戶籍地
,所以沒有收到法院傳票,無法為自己辯解,才被法院判賠確定,「也只能自認倒楣」。
小Q說,她事後才知,其他直播經紀公司簽約大都是3個月左右的短約,很少會直接要求簽
長約,當時摯釩公司合約上的50萬違約金也是公司說了算,「我有聽說幾個直播主也有因
為話術被騙,大多跟我一樣因為年紀小,不懂法律,奉勸有直播主夢的女孩子,這條路根
本沒有想像中好賺,也不是每一個直播主都會名利雙收,若有下一次,打死我也不會去做
。」(顏凡裴、鄧玉瑩/連線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722/139492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43.1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2267118.A.F3F.html
→
07/22 21:47,
7年前
, 1F
07/22 21:47, 1F
推
07/22 21:48,
7年前
, 2F
07/22 21:48, 2F
→
07/22 21:48,
7年前
, 3F
07/22 21:48, 3F
噓
07/22 21:49,
7年前
, 4F
07/22 21:49, 4F
→
07/22 21:49,
7年前
, 5F
07/22 21:49, 5F
→
07/22 21:49,
7年前
, 6F
07/22 21:49, 6F
推
07/22 21:49,
7年前
, 7F
07/22 21:49, 7F
→
07/22 21:50,
7年前
, 8F
07/22 21:50, 8F
推
07/22 21:50,
7年前
, 9F
07/22 21:50, 9F
→
07/22 21:59,
7年前
, 10F
07/22 21:59, 10F
→
07/22 22:03,
7年前
, 11F
07/22 22:03, 11F
噓
07/22 22:03,
7年前
, 12F
07/22 22:03, 12F
噓
07/22 22:03,
7年前
, 13F
07/22 22:03, 13F
→
07/22 22:04,
7年前
, 14F
07/22 22:04, 14F
噓
07/22 22:05,
7年前
, 15F
07/22 22:05, 15F
推
07/22 22:07,
7年前
, 16F
07/22 22:07, 16F
噓
07/22 22:12,
7年前
, 17F
07/22 22:12, 17F
推
07/22 22:33,
7年前
, 18F
07/22 22:33, 18F
→
07/22 22:47,
7年前
, 19F
07/22 22:47, 19F
→
07/22 22:48,
7年前
, 20F
07/22 22:48, 20F
→
07/22 22:48,
7年前
, 21F
07/22 22:48, 21F
→
07/22 22:49,
7年前
, 22F
07/22 22:49, 22F
→
07/22 22:50,
7年前
, 23F
07/22 22:50, 2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