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開車撞死人的民進黨議員解除保護管束囉已回收
補一下對於這一點的法規
法規名稱: 地方法院檢察署執行觀護案件手冊
法務部法規內容連結: https://mojlaw.moj.gov.tw/LawContent.aspx?LSID=FL010267
第一編保護管束
的
貳陸、免除、延長
的
二、緩刑及假釋付保護管束案件
緩刑及假釋付保護管束案件,無保安處分執行法第七十五條之適用,
故前揭案件,於期間未終了前,不得聲請法院免其處分之執行。
所以,真的很厲害
※ 引述《sunyeah ( 湯元嗎)》之銘言:
: 回文太常容易被end
: 直接Q重點
:
: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官網的Q&A
: 卻得到了這個結果:
: 因為緩刑或者架勢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 不同於一般少年處遇的保護管束之執行
: 是無法提早免除保護管束之執行的
: 最近更正日期:207/06/20
: 也就是說已成年的唐儀靜
: 是無法提早解除保護管束的執行
: 而為什麼如此神通廣大的她
: 能夠那麼湊巧在黨提名之前
: 就解除原定要執行到明年的保護管束呢?
:
: 幫忙付上網址證明沒唬爛
: http://www.ksc.moj.gov.tw/ct.asp?xItem=231575&ctNode=29445&mp=021
: Q: 我想請問,有辦法可以提早結束保護管束嗎?
: A: 因為緩刑或者是假釋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不同於一般少年保護處遇的保護管束之執行,是
: 無法提早免除保護管束之執行的。
: 最後更新日期:107/06/20
: 最後更新日期是上個月耶 還不能扯規定有改所以可以 XD
: 民進黨人要不要出來表示一下誰這麼神通廣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51.220.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1977821.A.01F.html
※ 編輯: Amewakahiko (123.51.220.80), 07/19/2018 13:24:21
噓
07/19 13:25,
7年前
, 1F
07/19 13:25, 1F
噓
07/19 13:38,
7年前
, 2F
07/19 13:38, 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