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約富少跑山2死!「健身男」反嗆館長飆車陳之漢po照回擊:這怎麼飆已回收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ettoday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約富少跑山2死!「健身男」反嗆館長飆車 陳之漢po照回擊:這怎麼飆
原文網址: 約富少跑山2死!「健身男」反嗆館長飆車 陳之漢po照回擊:這怎麼飆 | ETtoday生活 | ETtoday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714/1212438.htm#ixzz5LE7HMgKY
Follow us: @ETtodaynet on Twitter | ETtoday on Facebook
3.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
心靈海創辦人兒子游瀚甯飆藍寶基尼釀2死3傷,當天跟車在後頭、全程目擊的友人某位「健身網紅」也被網友謾罵。館長陳之漢日前在直播藉此提醒大家開車小心「我開車是開帥、不開快的!」不過館粉到健身網紅IG反嗆藐視法律根富少是蛇鼠一窩,讓「健身網紅」忍不住反擊,反指館長以前也愛飆車,對此館長也回應了「誰看到我在飆車?」
知名某「健身網紅」7日跟著游瀚甯後頭,飆車在台北市街頭,行經自強隧道卻釀禍, 雖然人不是他撞的,卻也讓他相當遺憾,在IG道歉「於自強隧道死亡車禍,雖然肇事者不是我,但我必須負很多責任,經過此事以後,我不但不敢開快,也知道自己的責任遠比原先預期的更多,一言一行我都必須要更加謹慎。」
他並對死者感到很抱歉及自責「超速就是不對,不管再怎麼有技術,就是藐視別人和自己的生命,這個責任我必須承擔,社會的批評和抹黑,都是我應得的懲罰。」
▲▼館長。(圖/翻攝飆捍FB)
▲館長深夜對此回應。(圖/翻攝飆捍FB)
文章引起許多支持者的鼓勵,以及網友的嚴正提醒,不過一位網友留言說自己不是館長粉絲,直指這位「健身網紅」超速藐視國家公權力的行為,「怎麼看都跟富少是蛇鼠一窩~」,用詞犀利又直接,也讓「健身網紅」看了仍然認為他是館粉,氣回「你崇拜的偶像以前也愛飆車,深夜回家也開快車,都是超速,照著你的邏輯,也跟富少是蛇鼠一窩?」
被莫名暗指飆車的館長,13日晚間也回應相關報導說,「話說我以前飆車?????誰看到我在飆車?????認識我的人都知道,只要載我開快一點,都會被我念,我飆車???欠我吉???聽不懂人話那我叫律師跟你講好了。」
館長並在半夜po出年輕騎機車照片說,「這是我年輕騎的車,我想問喔,這車怎麼飆車,不管是起速、中速、尾速,都比現在的車慢上數倍,請問我怎麼飆車?照片就是我本人拉,之後退伍上班買了台10年的豪邁,更慘只能騎到80怎麼飆車???照片我本人帥死人無誤拉。」
▲▼館長。(圖/翻攝飆捍FB)
▲館長po年輕帥照表示自己不開快車:這車怎麼飆。(圖/翻攝飆捍FB)
網友看了也紛紛回應「其實館長勸不要開太快,是愛之深責之切」、「館長出發點是善意的」、「開快車非常危險」、「哥飆的是帥」、「這台很有力欸!」、「kawasaki很強的!我騎過阿公的」、「館長他在直播有說,他有跟朋友出去,他永遠就是開最慢的,永遠都是屬於安全駕駛,這句話沒聽?」、「感覺是有心人想讓兩邊的人吵起來」、「原來是開GTI那個啊」、「館長的被針對日常」。
原文網址: 約富少跑山2死!「健身男」反嗆館長飆車 陳之漢po照回擊:這怎麼飆 | ETtoday生活 | ETtoday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714/1212438.htm#ixzz5LE7Ul0KV
Follow us: @ETtodaynet on Twitter | ETtoday on Facebook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話說底下第一個留言的...算打臉館長了嗎?
嗚嗚...我只是上來問問卦,不要吉我...拜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53.1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1567140.A.26F.html
推
07/14 19:19,
5年前
, 1F
07/14 19:19, 1F
噓
07/14 19:20,
5年前
, 2F
07/14 19:20, 2F
→
07/14 19:20,
5年前
, 3F
07/14 19:20, 3F
推
07/14 19:20,
5年前
, 4F
07/14 19:20, 4F
噓
07/14 19:20,
5年前
, 5F
07/14 19:20, 5F
推
07/14 19:21,
5年前
, 6F
07/14 19:21, 6F
推
07/14 19:21,
5年前
, 7F
07/14 19:21, 7F
→
07/14 19:23,
5年前
, 8F
07/14 19:23, 8F
推
07/14 19:25,
5年前
, 9F
07/14 19:25, 9F
噓
07/14 19:30,
5年前
, 10F
07/14 19:30, 10F
推
07/14 19:31,
5年前
, 11F
07/14 19:31, 11F
→
07/14 19:32,
5年前
, 12F
07/14 19:32, 12F
→
07/14 19:32,
5年前
, 13F
07/14 19:32, 13F
推
07/14 19:34,
5年前
, 14F
07/14 19:34, 14F
推
07/14 19:42,
5年前
, 15F
07/14 19:42, 15F
推
07/14 19:56,
5年前
, 16F
07/14 19:56, 16F
推
07/14 19:59,
5年前
, 17F
07/14 19:59, 17F
→
07/14 19:59,
5年前
, 18F
07/14 19:59, 18F
推
07/14 20:08,
5年前
, 19F
07/14 20:08, 19F
→
07/14 23:14,
5年前
, 20F
07/14 23:14, 2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