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姚文智:開放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當宿舍已回收
※ 引述《smalltwo (獎金獵人)》之銘言:
: ※ 引述《Angels5566 (迷糊小書僮)》之銘言:
: : FB卦點說明:(繁體中文 20 個字)
: : 姚委員認為只要開放劍潭青年活動中心就能解決大群館的住宿問題
: : 而且交通也便利 如果柯市府有心要解決這個問題、救國團要扭轉形象
: : 就是要開放青年活動中心給大群館學生當宿舍 真心不騙人
: : FB連結: https://bit.ly/2KxekA1
: : FB內容:
: : 解決 #文大宿舍 的問題,我昨天就說了, 劍潭青年活動中心最恰當!立刻解決,交
通
: : 便利。
: : 市府提的四千多個床位,要等四年;開學前252個床位,也不夠大群館四百多名學生
。
: : 市府若真有心要處理、救國團若真的想扭轉社會形象,首選就是劍潭青年中心。
: : 真心不騙。
: 什麼遠近問題是否方便安全的事情
: 我都先屏除不說
: 我只問一件事情
: 根據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
: 劍潭青年活動中心在風景區
: 可以當宿舍嘛????
: 去你的翻台北...
: 第六十五條 在風景區內得為左列附條件允許使用:
: 一 第一組:獨立、雙拼住宅。
: 二 第六組:社區遊憩設施。
: 三 第九組:社區通訊設施。
: 四 第十組:社區安全設施。
: 五 第十一組:大型遊憩設施。
: 六 第十二組:公用事業設施。
: 七 第十三組:公務機關。
: 八 第十五組:社教設施。
: 九 第十六組:文康設施。
: 十 第十七組:日常用品零售業。
: 十一 第四十一組:一般旅館業之觀光旅館業。
: 十二 第四十二組:國際觀光旅館業。
: 十三 第四十三組:攝影棚。
: 十四 第四十四組:宗祠及宗教建築。
: 十五 第四十八組:容易妨害衛生之設施乙組之靈灰塔(堂)(限於合
法
: 寺
: 廟或宗祠內設置,並經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開發許可審議委員
會
: 審
: 議通過)。
: 十六 第四十九組:農藝及園藝業。
反正柯P喬到113年底救國團才要歸還產權
所以劍潭青年活動中心上面的房間沒意外還是可以繼續經營
我建議救國團乾脆便宜租給學生
反正當初的宗旨是要提供青年休閒活動場所
這樣之後的名聲也會好一點
至於你說能不能當寄宿住宅?
救國團直接租給學生應該可以吧?
不然乾脆不要收錢
我住完了房,不給錢,那就不算租囉。
柯p蚊子丁丁 你們說是不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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