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事主當公親就可以免該負的責嗎?高雄氣爆已回收
※ 引述《bul (腹內原來草莽)》之銘言:
: 事主當公親就可以免該負的責嗎?高雄氣爆
: 高雄氣爆法院判決居然有事主因時效問題可以不用負賠償責任
: 會不會太離譜了
: 居然還有人會認為事主用善款代墊就有在做事了
: 一碼歸一碼來處理很難嗎?!
: 代位求償還可以要求受害者不對加害的事主提出求償 有這樣的事嗎?!
: 那以後事主當公親就可以讓事主不用負擔該負擔的責任?!
: 這事居然沒有號稱第四權的新聞媒體要來幫人民追 實在是太超過了
: ===
: 《107年度-石化氣爆經費運用情形》中
: 第4項次:「高雄市八一石化氣爆災害受災者求償救助計畫」
: 總支用金額 634,250,000
你誤會了
代位求償跟善款借9億
(這9億將來要全數編預算攤還,所以你可以視為9億都是出自市政預算)
實際上付出了634813444元
法院判華運榮化負擔金額 365510617元
(含市府負擔之總額為609184362元)
也就是說,市府預算自己要付(609184362 -365510617=243673745)元
至於(634813444-609184362=25629082)的部份要由預算出,還是由善款出
這部份尚待討論
至於法院不認同的是(634813444-365510617=269302827)這部份
法院認為這部份不算賠償 (事實上當初名義也的確不是用賠償金)
也就是說,如果時效沒超過的話
災民可以透過代位加訴訟拿到 609184362 + 243673745元
後面的這個243673745元是多拿一次的概念
也就是榮化三成,華運三成,市府四成拿兩次
不過這個bug在代位求償的規則裡直接擋掉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97.17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9953173.A.837.html
→
06/26 02:59,
5年前
, 1F
06/26 02:59, 1F
→
06/26 03:00,
5年前
, 2F
06/26 03:00, 2F
→
06/26 03:00,
5年前
, 3F
06/26 03:00, 3F
→
06/26 14:54,
5年前
, 4F
06/26 14:54, 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