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我想到如何借錢免還的方法已刪文

看板Gossiping作者 (無限X光,每個都有學術上)時間7年前 (2018/06/11 13:34), 7年前編輯推噓-1(013)
留言4則, 3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4/5 (看更多)
※ 引述《xxxd851130 (宇智波警備隊隊長)》之銘言: : 汝提 : 去借高利貸 : 然後報警 : 叫警察把他們通通關起來 : 他們也不能出來暴力討債 : 我拿到錢根本爽爽過 : 有夠讚 你的說法是正確的,而且以前就有人試過 所以當時很少有人放高利貸了 但是利委豬公們後來又偷偷修法 讓高利貸合法化 刑法第 344 條 乘他人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之處境,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而 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 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重利,包括手續費、保管費、違約金及其他與借貸相關之費用。 所以你要先證明你是「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之處境」 不然管你500%、600%,一樣沒犯罪 實務上20000%還是不算犯罪 借30萬,一個月後還570萬 一切合法行政,謝謝指教 https://www.follaw.tw/f06/12647/ : → YJM1106: 結果你變成詐欺,然後利率只是降成20%法定利率上限而已 06/11 13:15 利息破20%不算犯罪,合法當鋪都是30%,50%,人家還是活的好好的 所以又是本島獨步全球的創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13.2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8695268.A.809.html

06/11 13:37, 7年前 , 1F
有的是籌資來開 然後放款賺利息
06/11 13:37, 1F

06/11 13:38, 7年前 , 2F
至於籌資的是那些人 網路查一下就知道了
06/11 13:38, 2F

06/11 13:51, 7年前 , 3F
三天
06/11 13:51, 3F

06/11 13:52, 7年前 , 4F
民法205條 超過20趴 超過的部分沒有請求權
06/11 13:52, 4F
修正一下,對方沒犯罪,但債務人不用還 ※ 編輯: xraymugen (180.217.213.239), 06/11/2018 13: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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